考試科目代碼:
861
考試科目名稱:
設計基礎
考查目標:
1.系統掌握設計基礎的基本知識、基本技法和基本理論;
2.能夠應用設計基礎理論知識和基本技法解決藝術設計領域的實際造型、形式與創意思維問題。
考試形式:
現場筆試,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試卷結構及題型:
1.造型結構等客觀表現100分,其中
構圖設計:20分;
虛實、黑白灰關系: 20分;
造型結構表現:60 分;
2.客觀對象的主觀分解與重構設計:50分;
滿分:150分。
考查知識要點:
1.客觀表現:構圖的基本規律與常用法則、以黑白灰形式處理畫面的虛實空間等關系,注重客觀對象的形態結構理性分析及客觀表現。
2.主觀表現:以點、線、面等設計元素進行分解與重構設計,注重設計思維能力表現。
考試用具說明:
考生需自備畫紙與繪畫工具(包括鉛筆或炭鉛筆、橡皮、4開畫板、鋼筆、直尺等),考生可自帶1張草稿紙(A3打印紙)。畫面禁止使用各類定畫液。
附參考書目:
1.《設計素描》(第2版),周至禹編著,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442663,2016-05-01第2版第1次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