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 及 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 100分,考試時間為 120 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試卷由試題和答題紙組成;答案必須寫在答題紙(由考點提供)相應的位置上。
(三)試卷內容結構(考試的內容比例)
綜合考試科目各部分內容所占分值為
第一部分 綜合英語 約30分
第二部分 英語課程與教學論 約70分
(四)試卷題型結構
第一部分 英語語言知識
1.單項選擇題:約10題,共10分
2.完形填空題:約10空,共10分
3.閱讀理解:約三篇15題,共10分
第二部分 英語課程與教學論
1.名詞解釋題(概念題):約5小題,共15分
2.簡答題(簡述題): 約5小題,共25分
3.分析論述題(綜合題):約3小題,共30分
二、考查目標(復習要求)
教育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英語課程與教學論》科目考試內容包括“英語語言知識、英語課程與教學論(包括英語課程標準)、”等二門學科基礎課程,要求考生系統掌握相關學科的基本知識、基礎理論和基本方法,并能運用相關理論和方法分析、解決英語語言教學中的實際問題。
三、考試內容概要
第一部分:綜合英語(在復習考研過程中要注意參考書目的全面學習)
1.詞匯知識:相當專四或者大學六級詞匯量要求。
2.語法知識:詞法、句法、銜接、語篇。
3.閱讀理解:相當專四或者大學六級水平要求。
4.寫作知識:相當專四或者大學六級水平要求。
第二部分:英語課程與教學論(包括英語課程標準、以及其他參考書目內容)
第一單元 語言與學習
1.語言觀。
2.語言學習觀。
3.教材觀。
4.如何成為優秀的語言教師。
第二單元 交際原則與活動
1.培養交際能力。
2.語言技能的培養。
3.語言交際活動。
第三單元 教案設計
1.為什么要設計教案。
2.寫好教案的原則
3.教案的要素。
第四單元 課堂管理
1.教師角色
2.學生分組
3.教學紀律
第五單元 發音教學
1.發音教學目標
2.重讀音節與語音語調
第六單元 語法教學
1.語法教學的作用
2.語法教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