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考試性質
本考試大綱適用于報考北部灣大學大學教育碩士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 試,《課程與教學論》考試是為招收教育碩士而設置的具有選拔功能的水平考試, 考試對象是具備學士學位和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相關條件的人員。 其目的是測試考生對于課程與教學論的基本知識與教學技能的掌握程度,是科學、 公平、有效地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攻讀專業學位必需的基本素質、一般素質和培養 潛能。評估的標準是要求達到普通高等院校優秀本科畢業生能達到及格或及格以 上水平,要求考生掌握課程與教學論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并能夠理論聯系實 際,具有進行課程開發、教學創新和解決現實教育教學問題的能力。
II.考查目標
課程與教學論要求考生系統理解和掌握課程與教學論的基本知識、基礎理論 和基本方法,能夠運用相關理論和方法分析、解決課程與教學中的實際問題。
本考試旨在三個層次上測試考生對基礎理論知識掌握的程度和運用能力。三 個層次的基本要求分別為:
1. 熟悉記憶:根據試題,要求考生聯想所熟悉、記憶的課程與教學相關學科 的基本知識、基礎理論,準確地表述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
2.分析判斷:運用相關學科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分析、解釋課程與教學現象。
3.綜合運用:通過對所學相關學科的基本理論和方法的綜合運用,能闡釋有 關的理論問題,解決課程與教學的現實問題。
III.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 150 分,考試時間為 180 分鐘。
二、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內容結構
基本概念的界定與理解約 20%
基本原理的理解與運用約 27%
教育理念的闡述與評價性運用 (小學課程改革與教學實施討論) 約 33%
教學基本技能的情景性運用 (設計教學環節) 約 20%
四、試卷題型結構
名詞解釋 5 小題,每小題 6 分,共 30 分
簡答題 6 小題,每小題 10 分,共 60 分
論述題 2 小題,每題 15 分,共 30 分
設計題 1 小題,共 30 分
IV.參考書目
《課程與教學論》(第三版) 王本陸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7 年版 備注:考生也可以根據考試大綱自行選擇參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