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考試主要考察考生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大綱所列內容為考生需掌握的基本內容,僅供復習參考使用,考試范圍不限于此)
一、考試目的
本科目考試目的包含兩個方面,其一是考查學生日語語言學的基本理論知識,以及運用語言學理論分析語言現象的能力;其二是考查學生對于日本歷史文化的理解、文化現象的解讀, 以及分析中日文化交流形成的動因及規律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與分值
本科目考試內容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為日語語言學(70 分),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日語語音、語義、語法的基本概念、日語語體基本概念、語言學相關理論與流派的掌握情況及應用能力;第二部分為日本文化、文學與歷史(80 分),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日本文化史、中日文化交流史、日本宗教文化。
三、考試要求
考生必須掌握日語的基本知識及日語語言學相關理論,并能夠運用相關理論分析語言現象;系統掌握日本歷史、日本文化史、中日文化交流史知識,能夠運用文化史學、歷史學等方法分析中日兩國文化交流的過程。
四、考試形式及時間
1.形式:本科目采用閉卷書面考試的形式,試題語言為日語和漢語。
2.時間:180 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