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 842 民法學
( 一 ) 基本內容
第一編 民法總則
第一章 民法概述
1. 民法的概念;
2.我國民法的調整對象;
3.我國民法典的編纂和體系;
4. 民法的性質;
5. 民法與其他法律部門的關系;
6. 民法的淵源;
7. 民法的適用。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則
1. 民法基本原則概述;
2.平等原則;
3. 自愿原則;
4.公平原則;
5.誠實信用原則;
6.公序良俗原則;
7.綠色原則。
第三章 民事法律關系
1. 民事法律關系概述;
2. 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3. 民事法律事實。
第四章 自然人
1.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2.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3. 自然人民事責任能力;
4.監護;
5. 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戶籍和身份證;
6.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7.個體工商戶與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五章 法人
1.法人制度概述;
2.法人的成立;
3.法人的民事能力
4.法人的機關及法人分支機構;
5.法人的變更和終止。
第六章 非法人組織
第七章 民事權利
1. 民事權利的概念;
2. 民事權利的分類;
3. 民事權利的行使和保護。
第八章 物
1.物;
2.紙幣和有價證券
第九章 民事法律行為。
1.概述;
2. 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3. 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
4.意思表示;
5. 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
6.效力存在欠缺的民事法律行為;
7.附條件與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十章 代理
1.概述;
2.代理權;
3.無權代理;
4.代理關系的消滅。
第十一章 時效制度和期間
1.時效制度概述;
2.訴訟時效概述;
3.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
4.訴訟時效的起算、 中斷、 中止和延長;
5.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后果;
6.期間與期 日。
第二編 物權
第十二章 物權編概述
1.物權概述;
2.物權法概述;
3.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4.物權的行使與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