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的總體要求
本考試內容由兩部分組成,包括法理學和憲法學。
要求考生準確掌握法理學的基礎知識和憲法學的基本理論、基本制度,熟悉有關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及最新變化,了解法理學和憲法學的熱點問題??忌軌蚴炀氝\用法理學和憲法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通過考試考察考生的法學理論基礎的理解程度和法律思維、法律技能等綜合素質。
二、考試的內容及比例
法理學和憲法學各占50%,即各占75分。
第一部分 法理學(75分)
一、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的形成、意義及其中國化
(一)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的思想淵源
(二)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的立場、觀點和方法
(三)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的歷史意義
(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的法理學
二、法的概念與本質
(一)法的概念
(二)法的本質
(三)法的基本特征
(四)法的要素
三、法的產生、發展與歷史類型
(一)兩種對立的法的起源觀
(二)法的起源
(三)法的歷史類型
四、法律的價值
(一)法律價值的概念
(二)法與秩序
(三)法與自由
(四)法與平等
(五)法與人權
(六)法與正義
五、法的淵源與效力
(一)法的淵源的概念和種類
(二)法的分類
(三)法的效力
六、法律關系
(一)法律關系的概念和分類
(二)法律關系主體和客體
(三)法律關系的內容
(四)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和消滅
七、法律行為
(一)法律行為的概念
(二)法律行為的結構
八、法律責任
(一)法律責任的概念
(二)法律責任的認定與歸結
(三)法律責任的承擔
九、法律技術方法
(一)法律解釋的分類、原則和方法
(二)法律推理的種類、基本原則和方法
(三)法律論證的形式和正當性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