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碼:211
科目名稱:《翻譯碩士英語》
一、考試范圍
《翻譯碩士英語》是考查應試者基本的語言知識與技能的水平考試??荚嚪秶∕TI考生應具備的詞匯量、語法知識以及英語閱讀與寫作等方面的技能。
二、考試形式
閉卷考試。采取客觀試題與主觀試題相結合,語言知識考查和語言運用能力測查相結合的方法。
考試包括以下部分:詞匯語法、閱讀理解、英語寫作等,總分為100分。
I.詞匯語法
1. 要求
(1)詞匯量要求
考生的認知詞匯量應在10,000左右,其中積極詞匯量為6,000左右,能正確、熟練地運用常用詞匯及其常用搭配。
(2)語法要求
考生能正確運用外語語法、結構、修辭等語言知識,并具有一定語篇知識、語用能力。
2. 題型
(1) 選擇題
(2) 改錯題
本部分總分3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
II.閱讀理解
1. 要求
(1)能讀懂常見外刊上的專題文章、歷史傳記及文學作品等各種文體的文章,既能理解其主旨和大意,又能分辨出其中的事實與細節,并能理解其中的觀點和隱含意義。
(2)能根據閱讀時間要求調整自己的閱讀速度。
2. 題型
(1)選擇題(包括信息事實性閱讀題和觀點評判性閱讀題)
(2)簡答題(要求根據所閱讀的文章,用3-5行字數的有限篇幅扼要回答問題,重點考查閱讀綜述能力)
本部分題材廣泛,體裁多樣,選材體現時代性、實用性;重點考查通過閱讀獲取信息和理解觀點的能力;對閱讀速度有一定要求??偡?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
III. 英語寫作
1. 要求
考生能根據所給題目及要求完成一篇命題作文, 400詞左右,分值為30分,題材為記敘文、說明文或議論文。命題作文要求觀點明確、論據充足、語言通順、結構合理、文體恰當。
2. 題型
命題作文??偡?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