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標
計算機軟件技術基礎科目考試內容包括C語言程序設計和數據結構兩個部分,它們是計算機各個專業的基礎。其中,C語言程序設計要求考生系統掌握程序設計的基本數據類型、程序的基本結構、函數、數組、指針和結構體的基本概念和使用方法;數據結構部分要求考生掌握各種基本類型的概念、特征、操作、存儲表示和基本應用,各種基本查找表的概念、特征以及查找方法,基本的排序方法;注重考查考生運用相關理論和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試卷成績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題型結構
選擇題:10小題,每小題5分,共50分
填空題:10小題,每小題3分,共30分
閱讀程序題:4小題,每小題5分,共20分
操作題:2小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算法設計題:2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四)主要參考書目
1. 《C程序設計》(第五版),譚浩強著,清華大學出版社,2017
2.《數據結構(C語言版)》,嚴蔚敏吳偉民編著,清華大學出版社,2020
三、考查范圍
(一)考查目標
C語言程序設計:
1、C語言程序科目要求考生比較系統地掌握C語言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
2、熟練掌握C語言的基本語法,熟悉結構化程序設計的編程思想,能運用C語言設計應用程序以解決實際問題。
數據結構:
1、理解數據的基本概念;掌握數據的邏輯結構、存儲及其差異,以及各種基本操作的實現。
2、掌握基本的數據處理原來和方法的基礎上,能夠簡單設計算法,并對其進行基本的時間復雜度與空間復雜度的分析。
3、能夠選擇合適的數據結構和算法進行問題求解,具備采用C語言設計與實現算法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
C語言程序設計:
1、程序設計概述:了解程序和程序設計語言的基本概念,掌握C語言程序的基本結構。
2、數據類型、運算符與表達式:掌握C語言中各種基本數據類型;理解常量、變量的概念;掌握標識符的命名規則;掌握符號常量的定義;掌握變量定義和初始化;掌握算術運算符,關系運算符、邏輯運算符、賦值運算符和逗號運算符的含義及優先級與結合性;掌握各種表達式的求值;掌握不同類型數據間的轉換與運算;掌握關系表達式和邏輯表達式及各種混合表達式的求值。
3、順序程序設計:掌握C語言語句的種類;掌握賦值語句的功能和表達方法;掌握數據輸入、輸出的格式控制;掌握字符的輸入輸出函數。
4、程序的控制結構:理解結構化程序設計的基本思想,掌握程序的三種基本結構;掌握if語句的三種基本形式和嵌套使用;理解條件運算符的功能和作用;掌握用switch語句實現多分支選擇結構;掌握for 、while 、do-while語句格式,并能用它們實現循環及循環嵌套,掌握三種循環的區別和聯系;掌握break與continue語句的使用。
5、函數:理解函數的概念;掌握函數的定義和調用;理解函數的類型和返回值;熟練使用函數編程;掌握函數的形式參數與實際參數的區別;理解函數的參數傳遞;掌握函數的嵌套調用和函數遞歸調用;理解局部變量和全局變量及變量的存儲類別、變量的作用域和生存期;理解內部函數、外部函數的概念。
6、數組:掌握數組的定義和引用并能夠靈活運用;掌握數組作為函數參數的函數的定義和調用;掌握字符數組的定義和使用;掌握使用字符數組來處理字符串;掌握字符串處理函數的使用。
7、指針:理解指針的概念;掌握指針變量的定義和使用;掌握指向簡單變量的指針和指向數組的指針使用;掌握指針變量和簡單變量作為函數參數的區別;掌握指針數組;掌握指向字符串的指針變量的定義和使用。了解指向函數的指針。
8、結構體與共用體:掌握結構體類型的定義、結構體類型變量的定義、初始化及引用方法;掌握結構體數組的定義和使用;掌握結構體變量、結構體數組和結構體指針作為函數參數;掌握關鍵字typedef的使用;了解結構體類型和共用體類型的變量占用內存情況;了解鏈表的意義和實現。
9、文件:了解文件的概念;掌握文件類型指針、掌握文件的打開與關閉;理解文件的讀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