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法學綜合二》考試大綱
第一部分 考試說明
一、考試目的
法學綜合(二)考試是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收法學碩士研究生而設置的具有選拔性質的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科目,其目的是科學、公平、有效地測試學生掌握大學本科階段法學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以及運用法學的理論和方法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評價的標準是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能達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證被錄取者具有基本的法學理論素質,并具有理解和分析現實法律現象和現實法律問題的基本能力。
二、考查范圍
法學綜合(二)考試涵蓋經濟法學、刑法學兩部分。其中,經濟法學考試包括經濟法總論、市場規制法、宏觀調控法;刑法學考試只考“刑法總論”。
三、考試基本要求
(一)準確地理解、掌握和再現法學的有關知識。
(二)準確、恰當地使用法學的專業術語,正確理解和掌握法學的有關范疇、規律和論斷。
(三)運用有關法學原理,解釋和論證某種觀點,辨明理論是非。
(四)運用法學的方法,比較和分析有關法律現象及法律問題。
四、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答卷方式:閉卷,筆試
(二)答題時間:180分鐘
(三)滿分:150分
(四)各部分內容考查比例:
經濟法學 占75分
刑法學 占75分
(五)題型及分值
1、名詞解釋,8小題,每題5分,共40分。
2、簡答題,6小題,每題10分,共60分。
3、案例分析題或論述題,每題25分,共50分。
五、參考書目
(一)經濟法學:馬工程《經濟法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
(二)刑法學:《刑法學》(第十版),高銘暄、馬克昌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
第二部分 考試內容
一、 經濟法學
緒論:掌握經濟法學的產生和發展,經濟法學的體系。
第一章“經濟法的概念和歷史”:掌握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定義、產生和發展。
第二章“經濟法的體系和地位”:掌握經濟法的體系界定、體系構成、淵源和經濟法的地位,理解經濟法與相關法律部門的關系。
第三章“經濟法的宗旨和原則”:掌握經濟法宗旨的基本界定、具體內容以及基本原則的內涵和內容。
第四章“經濟法的主體和行為”:掌握經濟法的主體范疇和行為范疇。
第五章“經濟法主體的權利(力)、義務和責任”:掌握經濟法主體的權利義務的類型和特殊性、經濟法責任的界定與類型。
第六章“經濟法的制定與實施”:掌握經濟法的制定與實施的意義、特點與影響因素。
第七章“宏觀調控法的基本理論與制度”:掌握宏觀調控法的理論基礎、體系構成、調整方式,掌握宏觀調控法的主體制度、配置制度、程序制度和責任制度。
第八章“財政調控法律制度”:掌握財政法基本原理,掌握預算法、國債法、政府采購法、轉移支付法等制度的基本內容。
第九章“稅收調控法律制度”:掌握稅法的基本結構、課稅要素、稅權和調整方式,掌握增值稅、消費稅等商品稅法律制度,掌握所得稅法律制度,了解財產稅法的體系。
第十章“金融調控法律制度”:掌握金融調控法的基本原理,掌握中央銀行法律制度,了解其他金融調控制度。
第十一章“規劃調控法律制度”:掌握規劃法基本原理,掌握規劃法的主要制度。
第十二章“市場規制法的基本理論與制度”:掌握市場規制法基本原理,掌握市場規制法的主體制度、配置制度、程序制度和責任制度。
第十三章“反壟斷法律制度”:掌握反壟斷法基本原理,掌握反壟斷法實體制度和程序制度。
第十四章“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掌握反不正當競爭法基本原理,掌握反不正當競爭法實體制度和程序制度。
第十五章“消費者保護法律制度”:掌握消費保護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消費者權利、相關主體義務以及消費者權利的法律救濟。
第十六章“質量、價格、廣告和計量監管法律制度”:掌握產品質量法、價格監管法、廣告法、計量監管法律等主要制度。
第十七章“特別市場規制制度”:掌握信貸市場規制制度、證券市場規制制度、保險市場規制制度、房地產和能源市場規制等主要制度。
二、刑法學
第一章 刑法概說
第一節 刑法的概念和性質
第二節 刑法的創制和完善
第三節 刑法的根據和任務
第四節 刑法的體系和解釋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和意義
第二節 罪刑法定原則
第三節 適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則
第四節 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圍
第一節 刑法的空間效力
第二節 刑法的時間效力
第四章 犯罪概念與犯罪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