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810 C語言程序設計
基本內容:
Ⅰ考查目標
1. 熟練掌握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將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編程項目中,包括設計和開發簡單的程序。
2. 獲得對程序設計中基本的數據結構和算法的掌握,能夠閱讀簡單的代碼。
3. 能夠根據實際問題設計簡單算法,使用C語言編寫程序實現這些算法,并具備基本的程序糾錯和調試能力。
Ⅱ考試內容
一、C語言程序的結構
基本要求:程序的構成,main函數和其他函數;頭文件,數據說明,函數的開始和結束標志以及程序中的注釋;源程序的書寫格式。
二、數據類型及其運算
基本要求:C的數據類型(基本類型,構造類型,指針類型,無值類型)及其定義方法;C運算符的種類、運算優先級和結合性;不同類型數據間的轉換與運算; C表達式類型(賦值表達式,算術表達式,關系表達式,邏輯表達式,條件表達式,逗號表達式)和求值規則。
三、基本語句
基本要求:表達式語句,空語句,復合語句;輸入輸出函數的調用,正確輸入數據并正確設計輸出格式。
四、選擇結構程序設計
基本要求:用if語句實現選擇結構;用switch語句實現多分支選擇結構;選擇結構的嵌套。
五、循環結構程序設計
基本要求: for循環結構; while和do-while循環結構; continue語句和break語句;循環的嵌套。
六、數組的定義和引用
基本要求:一維數組和二維數組的定義、初始化和數組元素的引用;字符串與字符數組。
七、函數
基本要求:庫函數的正確調用;函數的定義方法;函數的類型和返回值;形式參數與實在參數,參數值傳遞;函數的正確調用,嵌套調用,遞歸調用;局部變量和全局變量;變量的存儲類別(自動,靜態,寄存器,外部),變量的作用域和生存期。
八、編譯預處理
基本要求:宏定義和調用(不帶參數的宏,帶參數的宏);“文件包含”處理。
九、指針
基本要求:地址與指針變量的概念,地址運算符與間址運算符;一維、二維數組和字符串的地址以及指向變量、數組、字符串、函數、結構體的指針變量的定義;通過指針引用以上各類型數據;用指針作函數參數;返回地址值的函數;指針數組,指向指針的指針。
十、結構體(即“結構”)與共同體(即“聯合”)
基本要求:結構體和共用體類型數據的定義和成員的引用;通過結構體構成鏈表,單向鏈表的建立,結點數據的輸出、刪除與插入;用typedef說明一個新類型。
十一、文件操作
基本要求:文件類型指針(FILE類型指針);文件的打開與關閉(fopen,fclose);文件的讀寫(fputc,fgetc,fputs,fgets,fread,fwrite,fprintf,fscanf函數的應用),文件的定位(rewind,fseek函數的應用)。
參考書目:
1. 譚浩強.《C程序設計》(第五版).清華大學出版社,2017年
2. 譚浩強.《C程序設計(第五版)學習輔導》.清華大學出版社,2017年
原標題:關于調整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部分專業考試科目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持續更新)
文章來源:https://www.gpnu.edu.cn/info/1400/372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