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理論
· 法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國家和法是隨著私有制、階級的出現而產生的。
· 法律是國家創制并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
·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 法律是由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
· 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本質是工人階級領導下的廣大人民意志的體現,是社會歷史發展規律和自然規律的反映,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的法律保障。
·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包括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和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
· 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運行包括法律制定、法律遵守、法律執行和法律適用等環節。
·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國(重要內容)、執法為民(本質要求)、公平正義(價值追求)、服務大局(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根本保證)。
· 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是人類歷史上高類型的民主法治。
· 保障公民的自由平等是我國憲法和法律的基本價值取向。
· 追求公平正義一直被認為是法律的主要價值目標,堅持立法公正與執法公正并重,堅持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并重。
· 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是對立統一的,在總量上是等值的,功能上是互補的。
· 培養社會主義法律思維方式,講法律、講證據、講程序、講法理。
· 樹立和維護社會主義法律權威靠外在強制力和內在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