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運動之外的人民民主運動
主要包括1947.2.28臺灣二二八起義。
“二·二八事件”又稱“二·二八起義”,發生于1947年2月28日,是臺灣省人民反專制、反獨裁、爭民主的群眾運動。
1947年2月27日,國民黨警員于“臺北天馬茶坊”的街頭查緝私煙時,毆打煙販林江邁致其流血。之后人民開始圍觀,警員想掏槍驅逐圍觀群眾,卻開槍誤傷當地群眾陳文溪(送醫次日死亡)。
1947年2月28日,臺北市民罷市、游行請愿要求交出罪犯,又遭國民黨當局的鎮壓,激起了民眾的憤怒,爆發了大規模武裝暴動。幾天之內,暴動民眾控制了臺灣省大部分地區。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急電南京求援,國民政府調駐守上海的21軍在基隆登陸,進駐臺北,對群眾進行大規模鎮壓,運動最終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