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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備考  > 考研專業課

                                                                        2015年專碩邏輯大綱三大能力要求

                                                                        時間:2015-05-26 16:50:42     作者:考研招生在線

                                                                        9月13日,2015年考研大綱發布。管理類專碩邏輯考試復習時大家要根據大綱去復習,這樣才能達到一定的效果,切記在這時候盲目的去復習,下面跨考考研為大家解析2015管理類專碩邏輯考試聯考大綱,希望對正在沖刺備考的你有所幫助。

                                                                        從2013年開始,考綱對邏輯知識點進行了細化和羅列,這會使得邏輯的題目更加標準化,是的考生在復習時更加有的放矢。比如,在2013年的大綱中,首次對邏輯知識點進行了細分,分成概念、判斷、推理和論證四大部分,每一部分也做出了具體的知識點的羅列,這就對出題的標準化有了很大幫助,考生在復習時,也能夠做到有的放矢。

                                                                        同時,考生在復習邏輯時,要注意覆蓋所有大綱中所覆蓋的知識點,最好熟知每個知識點下所涉及到的試題,和數學一樣,邏輯的做題時間也是比較緊張的。

                                                                        關于邏輯考試大綱中我可以概括出邏輯考試的三大能力要求。第一種能力就是演繹推理能力,這種題目在近兩年的考試中都是超過了60%;第二種能力是 評價論證的能力,主要包括前提假設、加強支持、削弱質疑、解釋評價等類型題目的考查,這種能力是近二十年年來批判性思維思潮的延續,主要測查考生理性看待推理,公平合理的對待論證,不要憑感性認識就對論證做評價;第三種能力是裂解概括能力,這種能力應該來說是歸納和類比思維里面比較精華的部分,考生要掌握 相關的從弱原則、一致原則以及整體原則。

                                                                        接下來我們看看近三年管理類專業聯考邏輯考題的題型題量統計:

                                                                        年份

                                                                        演繹推理能力

                                                                        論證評價能力

                                                                        理解概括能力

                                                                        命題推理

                                                                        分析推理

                                                                        集合推理

                                                                        統計推理

                                                                        前提假設

                                                                        加強支持

                                                                        削弱質疑

                                                                        解釋評價

                                                                        缺陷謬誤

                                                                        概括焦點

                                                                        歸納結論

                                                                        結構類比

                                                                        2014.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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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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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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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

                                                                        2013.1.

                                                                        7

                                                                        7

                                                                        3

                                                                        1

                                                                        1

                                                                        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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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

                                                                        2012.10.

                                                                        6

                                                                        10

                                                                        4

                                                                        1

                                                                        2

                                                                        1

                                                                        6

                                                                        2012.1.

                                                                        14

                                                                        3

                                                                        1

                                                                        1

                                                                        4

                                                                        2

                                                                        1

                                                                        1

                                                                        3

                                                                        2011.10.

                                                                        4

                                                                        2

                                                                        2

                                                                        1

                                                                        2

                                                                        9

                                                                        4

                                                                        1

                                                                        5

                                                                        2011.1.

                                                                        5

                                                                        1

                                                                        2

                                                                        3

                                                                        5

                                                                        6

                                                                        4

                                                                        1

                                                                        1

                                                                        2

                                                                        合計

                                                                        40

                                                                        31

                                                                        11

                                                                        6

                                                                        10

                                                                        20

                                                                        31

                                                                        11

                                                                        2

                                                                        10

                                                                        8

                                                                        88

                                                                        74

                                                                        18

                                                                        通過近三年的題型題量比較,不難發現演繹推理能力在2012年到2014年的變化過程中形式明顯增多了,2013年更是達到了18道題,也就是說60%的題目是完全的演繹推理。加上3道題是理解概括的能力,總量就達到了70%,也就是論證評價能力的題目只有30%;而相比2011年剛好倒過來了,2011 年是論證評價能力加上理解能力占總比重是70%,當時的演繹推理能力只有30%。不管怎么變化,演繹推理和論證評價,幾乎占了邏輯題總量的各半壁江山。這些足以說明在近些年越來越關注邏輯基本規律和基本知識的掌握程度,因此復習好這部分是邏輯考試成功的關鍵。

                                                                        通過題目對應的分值,我們來看看三大能力得分情況:

                                                                        年份

                                                                        演繹推理能力

                                                                        論證評價能力

                                                                        理解概括能力

                                                                        2014.1

                                                                        30

                                                                        24

                                                                        6

                                                                        2013.1.

                                                                        36

                                                                        18

                                                                        6

                                                                        2012.10.

                                                                        42

                                                                        18

                                                                        0

                                                                        2012.1.

                                                                        34

                                                                        18

                                                                        8

                                                                        2011.10.

                                                                        18

                                                                        32

                                                                        10

                                                                        2011.1.

                                                                        16

                                                                        38

                                                                        6

                                                                        得分是從整體的角度來分析邏輯考試考生應該如何把握。通常我們培訓的目標是60分的總分,讓考生達到54分左右的成績,這個是比較理想的。通常情況下, 邏輯不參加培訓的平均分只有20-30分,因此參加輔導是很有 必要的。一般我們比較理想的是邏輯中演繹推理錯誤保證在1-2題,評價論證能力錯誤在1-2題,理解概括能力保證不錯,這樣就可以拿到52分以上的好成 績。

                                                                        有了近4年的數據,大家的復習就可以很精準的定位到命題推理、分析推理、集合推理這些考生相對容易出錯,而也屬于邏輯規律的內容;至于評價論證思維的內容相對復雜,主要是涉及到考生對文段的正確理解,因此,此部分拿滿分相對較難一些,那么在備考過程中,考生一定要加強言語理解的能力,學會尋找文段中的論點、論據,這樣就基本上能搞清楚文段的正確含義,準確率也會大大提升。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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