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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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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備考  > 考研專業課

                                                                        考研法碩中國法制史-新東方內部綜合講義(一)

                                                                        時間:2015-06-29 09:53:36     作者:考研招生在線
                                                                        一、古代法制思想與立法概況

                                                                        朝代

                                                                        立法思想

                                                                        立法成果

                                                                        夏商

                                                                        天罰神判

                                                                        1、禹刑。2、湯刑。3、“誓”、“誥”、“命”

                                                                        西周2011-綜-35,2012-綜-32,2012-綜-60

                                                                        配天,明德慎罰

                                                                        1.禮:周公制禮①“五禮”;;;;;②“親親、尊尊”為精神;③規范性、國家意志性、國家強制性;④社會調控手段之一

                                                                        2.刑:刑法和刑罰;奴隸制五刑:墨、劓、刖、宮、大辟

                                                                        3.禮刑關系:“出”;“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注意:“刑不上大夫”強調貴族官僚適用刑罰上有特權,而不是不適用刑罰。

                                                                        4. 宗法制度:“封邦建國”。分封制。

                                                                        春秋戰國

                                                                        “禮崩樂壞”轉“嚴酷法治”

                                                                        1.公布成文法

                                                                        ①鄭國子產“鑄刑書”:歷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

                                                                        ②晉國趙鞅“鑄刑鼎”:歷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

                                                                        鄧析書“竹刑”

                                                                        2.李悝《法經》2010-綜-43

                                                                        ①特點:體現“王者之政莫急于賊盜”思想

                                                                        ②內容:盜、賊、網、捕、雜、具6篇

                                                                        ③歷史地位: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承前啟后”注意:六禁在雜律,淫、狡、城、嬉、徒、金

                                                                        3.商鞅變法

                                                                        ①改法為律;②連坐法,獎勵告奸,誣告反坐;③分戶令

                                                                        4、法家

                                                                        1、“一斷于法”。2、刑無等級。3、輕罪重刑。4、法布于眾。

                                                                        秦代

                                                                        “緣法而治”

                                                                        云夢秦簡

                                                                        律、令、法律答問、封診式、為吏之道等。廷行事。是司法機關判案的成例(判例),可作為司法實踐中同類案件判決的依據。

                                                                        兩漢2008-綜-44,2009-綜-42,2009-綜-61,2012-綜-61

                                                                        “約法省刑”到“德主刑輔、禮刑并用

                                                                        “約法三章”;加《戶》、《興》、《廄》;《九章律》;漢律60。律、令、科、比

                                                                        文景帝廢肉刑

                                                                        “緹縈”上書,導致文帝廢肉刑:a. 黥刑改為髡鉗城旦舂;b.劓刑改為笞300;c.斬左趾改為笞500;d.斬右趾改為死刑。景帝:劓刑笞300改為笞200;斬左趾笞500改為笞300,頒布《箠令》,規定笞杖尺寸,且行刑不得換人。注意:“文帝廢肉刑,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

                                                                        親親得相首匿

                                                                        漢宣帝,對卑幼親屬首匿尊長親屬的犯罪行為,不追究刑事責任。尊長親屬首匿卑幼親屬,罪應處死的,可上請皇帝寬貸。

                                                                        “上請”

                                                                        奏請皇帝裁決,減免刑罰的特權

                                                                        主要罪名

                                                                        阿黨附益罪;“左官”罪;漏泄省中語;左道;群飲酒;通行飲食

                                                                        魏晉南北朝2007-綜-39,2011-綜-37,2011-綜-43

                                                                        律令科比格式

                                                                        《曹魏律》:a.18篇;b.“具律”改“刑名”放律首;c.“八議”

                                                                        《晉律》(《泰始律》:a、20篇;b、“準五服以治罪”;c、“刑名”后加“法例”;d、張斐、杜預作,與《晉律》效力同,“張杜律”

                                                                        《北魏律》a、20篇“取精用宏”b、將“官當”入律。

                                                                        《北齊律》a、12篇;b、將“刑名”和“法例”合為“名例”;c、“重罪十條”。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議論贖之限。 注意:北有北魏南有陳,官當制度律中明,北齊跟晉有五服。

                                                                        麟趾格》東魏,格,源于漢代的科,北魏始以格代科,作為律的補充。

                                                                        大統式》西魏。式,源于漢代的品式章程。最早。

                                                                        《開皇律》

                                                                        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十惡。 注意:十惡比 “十條”,去“降”多“不睦”,開篇強調“謀”。

                                                                        唐2011-綜-63,2012-綜-63

                                                                        “德禮為本。刑罰為用

                                                                        《武德律》開端;《貞觀律》;

                                                                        《唐律疏議》:《永徽律疏》,唐高宗,12篇,30卷;最高成就,中華法系的形成標志,現存最完整、最早、最有影響的中國古代成文法典。海外影響:朝鮮《高麗律》、日本《大寶律令》、越南《刑書》。

                                                                        《唐六典》

                                                                        《大中刑律統類》

                                                                        宋2007-綜-41,2009-綜-38

                                                                        《宋刑統》:第一部刊印頒行的封建法典。213門,律令合編。注意:《刑統》源于唐大中,敕令格式附于后。

                                                                        1.是皇帝對特定的人和事所頒發的詔令,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2、編敕:編敕起始于宋太祖《建隆編敕》。神宗時設有“編敕所”。宋仁宗之前,基本上“律敕并行”,神宗以后“以敕破律”、“以敕代律”。3、條法事類?!洞疚鯒l法事類》;《慶元條法事類》殘本。

                                                                        元2011-綜-39

                                                                        附會漢法,因俗而治

                                                                        1、《大札撒》。2、《至元新格》第一部比較系統的成文法典3、《大元通制》20篇。定型 4、《元典章》江西地方政府的匯編

                                                                        四等人

                                                                        強奸幼女罪;蒙漢異法、同罪異罰;“警跡人”。

                                                                        明刑弼教

                                                                        《大明律》:7篇體例:名例律+六部。

                                                                        《明大誥》:明初別刑事法規,“重典治吏”;空前普及。

                                                                        《問刑條例》明孝宗

                                                                        《大明會典》明英宗,仿照《唐六典》

                                                                        清2008-綜-38

                                                                        詳譯明律,參以國制

                                                                        《大清律例》:乾??;七篇。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集大成者

                                                                        則例

                                                                        創造。辦事規程而制定的基本規則。

                                                                        會典

                                                                        源自《唐六典》、續《大明會典》、得《大清會典》 注意:皆為行政法典。《康熙》、《雍正》、《乾隆》、《嘉慶》、《光緒》

                                                                        少數民族

                                                                        《蒙古律》、《回律》、《番律條款》、《苗律》、《西寧番子治罪條例》、《西藏禁約十二事》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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