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助概述
一、 政府補助的定義及其特征
并不是所有來源于政府的經濟資源都屬于政府補助,除政府補助外,還可能是政府對企業的資本性投入或者政府購買服務所支付的對價。
(一)政府補助的定義
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政府補助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對企業的無償撥款、稅收返還、財政貼息,以及無償給予非貨幣性資產等。通常情況下,直接減征、免征、增加計稅抵扣額、抵免部分稅額等不涉及資產直接轉移的經濟資源,不適用政府補助準則。
增值稅出口退稅不屬于政府補助,增值稅出口退稅實際上是政府退回企業事先墊付的進項稅,不屬于政府補助。
(二)政府補助的特征
⑴政府補助是來源于政府的經濟資源。
⑵政府補助是無償的,即企業取得來源于政府的經濟資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務等對價。
政府以投資者身份向企業投入資本,享有相應的所有權權益,政府與企業之間是投資者與被投資者的關系,屬于互惠性交易,不適用政府補助準則。
企業從政府取得的經濟資源,如果與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活動密切相關,且是企業商品或服務的對價或者是對價的組成部分,應當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等相關會計準則。
二、 關于政府補助的分類
政府補助應當劃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一)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是指企業取得的、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
(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此類補助主要是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通常在滿足補助所附條件時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相關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