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妥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等文件精神及吉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原則
以...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相關復試工作文件要求,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科學穩妥做好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領導
1.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統籌協調招生計劃、復試、調劑和錄取工作,集體決策重大問題。組建復試業務小組、疫情防控小組、輿情監測小組、監督檢查小組、后勤保障小組、物資保障小組、安全保衛小組等。
2.學院成立由黨委書記、院長等組成的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按照《延邊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目錄》,落實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組織學科制定復試錄取工作細則、日程安排等,開展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3.一級學科組建由二級學科主任等組成的一級學科復試工作小組,落實學校學院決定,部署復試具體工作。根據實際需要,二級學科可組建由5名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教師組成的二級學科復試工作小組。與復試考生為親屬及血緣關系的,不得參與復試錄取工作。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復試試題,制定考核評價標準,接受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每個復試工作小組安排復試助理1人,負責考生聯絡、維護考場秩序、突發應急事件處理等。
三、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
1.考生必須符合《延邊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延邊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要求。
2.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的B類考生分數線。進入復試考生比例,按學校發布學科招生計劃的120%進入復試。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對于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滿足《延邊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基本要求且總分不低于251分(滿分300的學科不低于151分)。我校采用考生初試成績與報考專業的國家B類分數線的差值進行排序。聯考考生成績按照初試成績滿分500分進行折算并計算“線差”。按照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以及考生的“線差”擇優確定復試名單。“線差”相同時,按照外語、政治、業務課的順序按單科成績排序。
4.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忌璺辖逃肯嚓P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滿足《延邊大學關于招收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基本要求且總分不低于251分(滿分300的學科不低于151分)。我校采用考生初試成績與報考專業的國家B類分數線的差值(“線差”)進行排序。聯考考生成績按照初試成績滿分500分進行折算并計算“線差”。按照考生的“線差”擇優確定進入復試名單,“線差”相同時,按照外語、政治、業務課的順序按單科成績排序。
四、復試準備工作
1.學院制定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各學院應根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包括復試時間、程序、復試錄取注意事項、投訴或舉報受理渠道及其他相關規定,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2.確定參加復試工作人員
各學院、學科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要對所有參與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3.命制復試試題及評卷
各學科要嚴格按照初試自命題工作有關規定和招生目錄中參考書目命制A、B卷兩套復試試題。各單位應做好復試命題的保密工作,嚴格做好試題命制、分裝、保管等環節管理。命題及接觸試題的人員均須簽訂《復試工作保密責任書》。復試試題、答案和《復試工作保密責任書》須存檔,保存期為三年。
4.審查考生資格。
學院資格審查小組在復試前,按照招生章程及招生專業目錄要求和審查內容,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考生資格審查匯總表由審查人簽字后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