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指導意見》、《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以...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做好復試組織工作,規范開展調劑工作,堅持“確保安全性、確保公平性和確??茖W性”的基本原則。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核心,按照“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錄取原則進行招生錄取,全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
第三條 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錄取的必要環節。要強化復試綜合評價,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強創新潛質考核,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質量等的考查,促進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第四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第五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依據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以及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補充規定,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進行錄取。錄取新生做到公開、透明,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的干擾,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明招生紀律,并按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第六條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第二章 錄取工作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 錄取期間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及各學院負責人組成的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對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以及復試錄取期間的組考、輿情等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度工作,研究決定相關政策,審核擬錄取名單。為保障錄取工作有序開展,明確職責,根據工作需要,領導小組下設錄取工作機構:
(一)錄取工作組,負責執行招生政策,組織復試,開展調劑,錄取,組織體檢等工作。負責考生電子檔案下載和審核,錄取數據管理以及錄取通知書發放。
(二)計劃管理組,負責招生計劃的管理和分配。負責新生學號編排,新生紙質檔案的接收,資格審核,新生報到及學籍注冊等工作。
(三)錄取監督組,負責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監督檢查各項錄取政策的貫徹執行,調查處理有關違規違紀案件,負責錄取期間的信訪工作和與此相關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綜合協調組,負責錄取期間會務安排、招生電話的管理、通知書用章、函件回復和交通等工作。
(五)網絡技術組,負責調試、指導網絡面試視頻和網絡技術(包含備用網絡)保障,面試錄取系統維護與安全可靠運行,錄取期間網上有害信息的監控和處置等工作。
(六)后勤保障組,負責錄取期間的后勤保障、水電供應、落實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及消毒用品準備等工作。
(七)體檢工作組,負責《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體檢文件解讀,負責在錄取過程中考生體檢結果審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