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復試分數線如下:
專業 公共課 專業課 總分
政治 英語
藥物化學 ≥52 ≥52 ≥85 ≥349
藥物設計學 ≥52 ≥52 ≥85 ≥327
藥物分析學 ≥52 ≥52 ≥85 ≥323
藥劑學 ≥52 ≥52 ≥85 ≥323
藥理學 ≥52 ≥52 ≥85 ≥327
制藥工程 ≥52 ≥50 ≥90 ≥335
藥學碩士 ≥52 ≥43 藥學綜合≥190 ≥340
三、復試資格審核
參加復試的考生報到時應出示和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應屆生:準考證、學生證、身份證;
2.往屆生:準考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
3.本科畢業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大學本科成績單;
4.個人簡歷及專業學習情況介紹(表格請從藥物所網頁“研究生教育/下載區”中下載,藥理組考生請打印三份,其它組考生打印一份);
5.本人獲獎證明、英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和其它有參考價值的證明材料復印件(A4紙整理裝訂成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