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相關文件精神,為確保我院復試錄取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現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學院成立本學院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
二、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專家組,具體負責各學科(專業)的復試工作。復試專家組由學院分碩委部分成員和導師代表(隨機產生)組成,隨機分配到兩個復試專家組中(化學、學科教學(化學))。
復試專家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復試結束后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三、招生計劃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及研究方向 |
學習方式 |
計劃招生數 |
1 |
070301 |
無機化學 |
全日制 |
5 |
2 |
070302 |
分析化學 |
全日制 |
3 |
3 |
070303 |
有機化學 |
全日制 |
5 |
4 |
070304 |
物理化學 |
全日制 |
5 |
5 |
045106 |
學科教學(化學) |
全日制 |
11 |
四、復試安排
(一)復試分數及比例
1.初試成績達到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區復試分數線要求。
2.復試一般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般不高于150%。對成績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
(二)調劑條件及程序
1.調劑條件
(1)符合我院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符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考生調劑的其他相關條件。
2.調劑程序
(1)所有調劑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調劑,否則無效。
(2)學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于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將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若第一批次復試后仍有缺額,將安排再次開放系統接受考生調劑。
(3)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校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三)復試時間及方式
1.復試時間及地點
第一階段為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為3月31日開始,具體安排如下:
學科/專業代碼 |
專業測試(筆試) |
綜合面試 |
||
時間安排 |
地 點 |
時間安排 |
地 點 |
|
化學 |
3月31日上午09:00-10:00 |
新工科樓二樓圓形報告廳 |
3月31日下午14:30-17:30 |
新工科樓二樓圓形報告廳 |
學科教學(化學) |
3月31日上午09:00-10:00 |
新工科樓二樓圓形報告廳 |
3月31日上午10:30-12:00 |
新工科樓二樓圓形報告廳 |
第二階段為調劑考生復試,具體日程安排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另行發布通知。
2.復試方式。2023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采取現場復試方式進行。
(四)復試材料及審查
1.復試之前,審查考生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2)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考生提供畢業(結業)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
(4)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5)《阜陽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政治審核表》,應屆生一般由考生所在學院填寫蓋章,往屆生由單位人事部門(在職)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非在職)填寫并加蓋公章;
(6)誠信復試承諾書;
2.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五)復試內容
1.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考核。由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己私Y果不計入總成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測試。測試內容應涵蓋原有筆試內容,滿分為100分,實行綜合性、開放性命題,考生現場書寫,限時60分鐘。
3.綜合面試。綜合面試采用即時問答形式進行,包括專業知識能力測試、綜合素質能力測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等綜合素養,時間20-30分鐘,滿分為100分。
(1)專業知識能力測試主要考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測試本學科(專業)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領域發展動態的了解,評估在本學科(專業)領域的發展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能力測試主要考核考生在本學科(專業)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以及實際工作表現,進一步了解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人文素養以及心理健康等。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主要考核考生外語的聽說能力。
4.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滿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錄取。根據學院招生專業目錄已公布科目名稱和參考書目,參照專業測試模式組織。
五、成績計算
考生復試總成績=(考生初試成績/初試各科目總成績)⁎100×60%+復試成績×40%。
其中:復試成績=專業測試×40%+綜合面試×60%。
六、復試過程管理
1. 運用“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2. 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學院認為有必要,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3. 同一學科(專業)領域的復試方式、時間、難度和評定標準統一。
4. 堅持并進一步完善“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5. 復試中若發現考生作弊、考題泄露等違規行為,學院立刻保存現場證據,及時向研招辦報告。對在復試過程有違紀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6. 復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以備復查。
七、錄取
1. 學院按照各專業考生復試后總成績按照同批次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2. 師生互選簽訂協議:
師生互選工作結束后,不能隨意變更。
學院首先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缺額情況下安排調劑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學院根據復試總分排名,對復試合格考生,按排名先后順序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擬錄取”通知由學院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告知,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確認,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調劑考生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確認,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若有放棄“擬錄取”資格考生,由學院依次遞補錄取。
八、其他
1. 考生負有遵守報考條件的責任。凡參加我院復試的考生,均視為已承諾遵守國家、學校等相關規定。
2. 其余事項,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3. 本辦法與上級主管部門文件有沖突時,以上級文件為準。
4. 本方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化學與材料工程學院分碩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