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規定以及我校招生簡章相關要求,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可以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1.應屆少數民族考生: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信息中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且定向就業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
2.往屆少數民族考生:報考信息中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戶口在少數民族地區(戶口與單位地址一致),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符合上述條件,并符合學校公布的“少數民族政策分數線”要求,且打算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學校規定時間內(一般為國家分數線公布后,學校復試前),提交《報考吉首大學碩士研究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申請表》等相關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的少數民族考生,視為不享受少數民族政策。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錄取類別僅能為“定向就業”,人事檔案須轉入定向就業單位或其所在地人才市場,一律無法轉入吉首大學,獎助學金相關政策以我校研究生工作部規定為準;在讀期間不得解除定向就業協議,即不能更改錄取類別,并且不得更改定向就業單位。畢業時學校開具報到證上的報到單位也僅限為簽訂協議上的定向就業單位??忌厴I后,必須回簽訂協議的定向就業單位工作,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否則學校有權取消其畢業資格和授予學位??忌厴I時,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由學校填寫后,轉寄簽訂協議的定向就業單位發放。同時,學校將考生的學籍檔案材料等關系轉寄定向就業單位。
注:
1.若報名時報考類別未選擇“定向就業”或定向就業單位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考生,不能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2.若提交的協議書中的工作單位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則不能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并取消其復試資格。
3.非第一志愿報考吉首大學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4.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一定能進入復試,將根據報考專業的排名情況、生源情況以及該專業招生計劃等方面確定。
吉首大學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