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考生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大部分考生是選擇非定向的。定向就業生指的是考生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這也就意味著該考生在碩士畢業后需回到定向單位就業。
非定向就業生指的是考生畢業后可以自由選擇職業。若考生選擇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則必須選擇“定向就業單位所在地”并填寫“定向就業單位”(最多60個字節)。
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