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福建師范大學2024考研招生簡章暫未公布,考生可參考《福建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內容,具體報考條件如下:
(一)報名參加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忌浫‘斈耆雽W前(具體時間以我校當年入學報到時間為準,下同)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相關專業(領域)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僅工商管理碩士(非全日制)和公共管理碩士(非全日制)招收同等學力身份考生。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2個及以上學位。若在校研究生報名,須在報名時提供就讀學校同意報考證明,并在錄取前辦理就讀學校的退學手續或已取得就讀學校的學歷(學位)證書。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名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茖哟畏▽W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名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名條件(一)”中第1、2、3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僅限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報名參加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應在中小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從事過1年(含)以上班主任、年段段長、教導主任等及其以上職務教育管理工作,在報名時需提供體現相關教育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4.教育碩士各領域非全日制方向不招收高校(含高職高專)教師。
(三)免初試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人員
1.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我校推免生接收辦法及接收專業將另行制定并公布,請廣大推免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
2.其他符合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條件(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等)的人員,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四)黨校學歷及國(境)外學歷問題
1.根據原國家教委《關于轉發國家教委辦公廳<關于重申黨校學歷不應等同于國民教育學歷的復函>的通知》(教學司〔1995〕101號)規定,黨校學歷不作為報考研究生的學歷依據。
2.凡在國(境)外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學歷證書,均須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在復試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不予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