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當前,疫情形勢依然復雜嚴峻,國內疫情多點散發,疫情防控決不能放松警惕。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4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學〔2014〕4號)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招考委〔2022〕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方案。
一、組織管理
在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工作小組,全面負責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各院系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基礎上,成立以黨委書記、院長(主任)和分管副院長(副主任)為正、副組長,各招生學科負責人為組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含應急處置)小組,健全完善招生考試工作辦法,重大問題實行集體決策,加強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的統籌協調。
二、招考方式
(一)初試
1.“普通招考”初試采取網絡遠程筆試方式進行,使用雙機位進行遠程視頻監控,監考員到校,考生在獨立環境中參加初試。
2.“申請-考核”考核方式不變。
(二)復試
采取雙機位遠程視頻監控方式。復試工作人員、導師到校參加復試,考生在獨立環境中參加復試。
三、初試(審)
(一)“普通招考”類
1.時間安排
2022年4月23日-26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外國語考核和兩門專業課考核,與招生簡章公布的考試科目一致,采取閉卷考試方式,外國語及兩門專業課考核各50分(劃線時每科均有最低分數要求),滿分150分,時長共100分鐘。
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科目,滿分50分,時長為30分鐘。
3.初試平臺
第一機位使用電腦(帶攝像頭、麥克風),視頻和音頻接入“騰訊會議”(考生正前方),第二機位使用同上要求的電腦或者手機,視頻接入“釘釘”(初試場所遠端)。
具體要求詳見《首都師范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筆試工作辦法及考生操作說明》另發。
4.初試成績查詢及復核
詳見研究生院網站后期通知。
(二)“申請-考核”類
2022年4月中下旬,招生單位對考生提交的初試報考材料進行審核,方式不變。
四、復試
(一)復試時間
“普通招考”復試時間:2022年5月13日-16日;“申請-考核”復試時間:2022年4月23日-5月16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二)復試平臺
1.第一機位使用“首都師范大學網絡遠程復試平臺”,支持“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采集考生音、視頻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機位使用“釘釘”客戶端采集考生所處環境的整體情況(復試場所遠端)。
2.具體要求詳見《首都師范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資格審查辦法及考生操作說明》另發。
(三)招生計劃和復試比例
1.我校2022年各學院分一級學科擬招生計劃詳見分院(系)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學校和院系會根據生源質量狀況,對前期制訂的擬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2.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采取差額復試辦法,具體復試比例詳見分院(系)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四)復試分數線
詳見研究生院網站后期通知。
(五)參加復試的考生范圍
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復試分數線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
(六)復試資格審查
1.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均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2.參加復試考生統一提交材料詳見《首都師范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網絡遠程復試資格審查辦法及考生操作說明》另發。
3.對于未按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或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4.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學校將取消其復試錄取、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七)“普通招考”類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1考生報考材料綜合評定:考生報考材料評定分數作為錄取參考,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隨面試進行,考核結果作為錄取參考,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單獨組織或隨專業面試進行。
4.專業面試(含部分院系加試筆試內容)。
5.同等學力考生在面試中須加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加試成績作為錄取參考,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
復試總成績采用百分制,為復試內容3、4項考核成績之和。復試總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內容及成績比例,詳見分院系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八)“申請-考核”類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申請-考核”類復試內容及成績比例,詳見分院系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五、誠信考試要求
初、復試開始前,考生須簽訂、上傳本人手寫簽名的《首都師范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絡遠程筆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或《首都師范大學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另發,確保提交材料真實、誠信參加考試,并在網絡遠程復試開始前,宣讀復試承諾書,學校將對宣讀過程錄音錄像存檔。
考生要認真閱讀《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首都師范大學和報考院系發布的相關招考信息??忌氈獣裕涸诜梢幎ǖ膰铱荚囍?,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對在考試過程中,違反誠信、規范應試相關規定者,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將取消考試成績或錄取資格,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錄取工作辦法
(一)錄取成績計算辦法和錄取辦法
我校嚴格遵循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具體錄取成績計算辦法和錄取辦法見各院系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二)錄取要求
1.錄取類別按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協議;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簽訂雙方協議。擬錄取名單公布5個工作日內考生須將協議提交錄取院系,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協議者不予錄取。
2.錄取學習方式均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請考生參加復試時認真核實本人的學習方式。
3.考生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七、體檢安排
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復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在新生報到時一并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加強監督,嚴肅紀律
我校將嚴格執行各項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紀律,主動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輿論的監督,確保招生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接待咨詢電話:010-68902658,咨詢郵箱bszs@cnu.edu.cn。學校紀委接待投訴電話:010-68902601,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監督電話:010-82837456。
九、信息公布
我校各項招生考試信息通過學校研究生院網站統一公布,考生可登陸首都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grad.cnu.edu.cn/查詢。
十、本方案適用于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如有變化,以研究生院解釋和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