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所、研究院):
根據《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3]220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現將2022-2023學年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校本部人事檔案轉入我校、處于基本學習年限內的全日制專業學位及單列項目碩士研究生(留學生、享受工資待遇的研究生除外)。
二、資助額度
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標準為:6000元/人·學年。
三、評審原則及流程
1.核實評定資格:
各院系在獎助系統中查詢參考名單,與在校生情況進行對比核實,院系獎助工作領導小組初審并確定本單位符合條件的研究生。
如果院系掌握的情況與系統中的不符,請與培養辦公室聯系,郵箱grsjzb@pku.edu.cn;電話62753984。
具體查詢方法為:
(1)在系統中點擊【查看評定資格】。
(2)在“獎學金”下拉框中選擇【專業學位國家助學金】,在【學年度】下拉框中選擇【22-23】,點擊【查詢】,頁面會顯示所有有資格學生的評定資格。
(3)還可選擇年級、學號等定位某類學生。
2.評定并錄入系統:
(1)在系統中點擊【獎學金評定】。
(2)在“獎學金”下拉框中選擇【專業學位國家助學金】,在“學年度”下拉框中選擇【22-23】,點擊【添加】。
(3)在彈出的查詢信息框中點擊【查詢】,會顯示所有有資格的學生列表。然后選中待評定的學生,點擊【添加】。
(4)還可選擇待遇類別、年級、學號等,進行定位查詢。
3.材料報送:
研究生院審核后,院系導出《22-23學年度專業學位國家助學金信息表》,打印并簽字蓋章后,統一交至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新太陽學生活動中心522)。
4.系統錄入和材料報送截止時間:
(1)在校生:7月6日(周三);
(2)2022級新生:9月20日(周二),待轉檔信息完備后錄入系統并報送紙版材料。
四、其他說明
1.學術學位研究生的國家助學金已統籌到學業獎學金和博士生崗位獎學金中,因此不再對學術學位研究生單獨設立國家助學金。
2. 本通知工作范圍不包括醫學部、深圳研究生院、軟件與微電子學院。上述三個單位根據國家文件精神自行確定工作流程。
3. 如有未盡事宜,請致電62753984,或發郵件至grsjzb@pku.edu.cn,聯系人:劉柯、吳倩如、溫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