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選拔質量,確保博士生申請考核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和安全,我校根據教育部和福建省相關文件精神以及《廈門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廈大招生〔2020〕4號),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各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批示精神,堅持三個確保的基本原則,穩妥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是確保安全性。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把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做好健康監測、場地安排、衛生消毒、模擬預演等工作。
二是確保公平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組織管理,確保復試公平公正。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
三是確??茖W性。根據各學科特點,科學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報名、初審及復試科學有效。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錄質量。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疫情防控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全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院要在學校疫情防控小組統一領導下,認真落實學校防疫工作的有關部署,統籌考慮學校疫情防控要求和學院(研究院)實際,科學制定工作方案,選擇合適的復試方式。如選擇現場復試,必須在加強科學精準防控基礎上制定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提前報招生辦公室和防控辦公室審批。
(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指導全校博士生的招生錄取和監督工作。同時,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成若干個考核巡視督查小組,負責全校博士生招生的巡視督查工作。
(三)各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系相關領導組成,由院長任組長。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
(四)各院成立招生工作巡視督查小組,由院系相關領導組成,由院黨委書記任組長。院招生工作巡視督查小組負責全程巡視監督本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
(五)各院成立專家考核組。專家組分為材料審查組和綜合考核組。材料審查組成員不少于3人,主要職責是審查考生報考材料并評出成績;綜合考核組成員不少于5人,主要職責是對考生進行考核并評出成績。綜合考核組成員應由本學科副教授職稱(含)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專家組成。學院確定專家考核組成員時應遵循公平、公正的遴選原則,保障專家考核組成員評分獨立性。各專家考核組必須建立公平科學的評分機制。制定與人才選拔目標相吻合的考核指標體系,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價標準和計分方式;參加考核工作的老師應掌握成績評定的方法,確保自身評分的科學公正。
(六)各院要科學遴選招生工作人員,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材料審查、綜合考核等工作。各院每年須在考核錄取工作開始前召開培訓會,要對參與考核錄取工作的全體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
考核工作中的命題、制卷、考試和評卷等工作請嚴格按照《廈門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基本規范》予以操作。面試工作請各位參與面試工作的教師嚴格按照《廈門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行為規范》執行。
(七)導師必須科學公正參與招生。導師必須嚴格遵守《廈門大學研究生導師崗位管理辦法》(廈大研〔2021〕19號)。在參與招生宣傳、命題閱卷、復試錄取等工作時,導師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公平公正,科學選才。認真完成博士生考試命題、復試、錄取等各環節工作,確保錄取博士生的政治素養和業務水平。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有可能損害考試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動。
三、申請考核程序
各院應根據學校招生政策、本單位辦學特色、培養目標和學科特點等,制定并公布本單位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申請考核選拔辦法。選拔辦法中應包含申請條件和要求、申請材料審核辦法和程序、錄取辦法(包括材料申請審核、初試、復試三個環節的權重比例和具體要求)、通過標準和申訴機制等。選拔辦法中對外語語種的要求應與當年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一致。各院在制定本單位博士生申請考核選拔辦法時,應征求導師的建議和意見,對申請者的外語水平提出符合本學科實際的博士生入學水平要求。
(一)報名
各院確定的報名時間須與學校制定的招生簡章公布的時間一致。
(二)初審選拔
1.申請資格審查
對申請者的基本報考條件進行審查,不符合條件者,終止申請程序。
2.專家組審核
通過院申請資格審查后的申請材料,應送至材料審查組進行審核。
各院應事先制定初審選拔原則,初審選拔原則必須征求導師意見,由材料審查組根據院初審選拔原則,對每個申請者的材料進行認真評審并評分(百分制)。初審選拔成績是否計入考核結果由學院(研究院)研究確定。
3.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審
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材料審查組提供的結果進行復審,原則上按不高于1:3的比例確定考核名單(進入考核名單的學生初審選拔成績至少要達到60分)。
注:申請考核選拔辦法、初審選拔原則、考核名單都需報學校招生辦公室備案。
(三)資格復審
各院系應在考核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并簽訂告知書??忌己藭r須將以下材料提交各院系接受檢查:
1.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廈門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該表可在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網頁:https://zs.xmu.edu.cn下載;考生提供接到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通知時檔案所在單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境外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書原件);
3.碩士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4.外語水平證書原件;
5.身份證原件(務必核對姓名和身份證號是否和報名表一致);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7.體檢表。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5門及以上所報學科專業的碩士學位課程成績證明,在全國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發表兩篇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論文,或獲得省、部級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勵的證明。
凡未進行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四)考核
1.考核時間
考核時間一般在1月中旬至4月上旬??己藭r間請提前報學校招生辦公室備案。
2.考核主要內容
(1)外語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聽力、口語、閱讀、寫作能力。
(2)綜合素質考核:重點考察考生攻讀博士學位的目的、科研興趣和態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學術研究經歷,綜合評價考生的科學素養、創新能力和培養潛力等。同時,還必須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3)專業素質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學業水平、專業素養、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
特別強調:各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和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己朔绞娇梢允枪P試,也可以是面試。各院在考核的同時應組織相關老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狀況,必要時還可以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各院應該對擬錄取考生提供的公開發表的學術成果進行審查,若發現可疑情況,應組織專家組進一步審核鑒定。
3.考核主要形式
(1)筆試
主要考察學生的外語能力、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等。各院必須組織筆試,筆試成績必須作為考核總成績的一部分且必須合格。其中,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政治理論科目和兩門碩士學位主干課程。如因疫情原因無法組織筆試,筆試測試內容可以通過面試環節進行考核。筆試過程要全程錄像。
(2)面試
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且要指派專門的秘書做錄音、錄像、筆錄等。
(3)實踐(實驗操作)能力考核
考查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4)綜合評價
應根據考生分專業測試以及面試考核結果,也可參照考生的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等,對考生進行全面考察,判斷其從事科研的能力和培養前途,并給出書面的綜合評價。
各院系、各學科也可以根據各自學科專業特點和自身人才選拔特點,自定具體考核形式或對考生增加其它方式的考核。同一學科(專業)各綜合考核小組的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五)錄取
1.各院要按照“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開展錄取工作。各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的博士生錄取結果負責。
2.各院在完成考核工作后,應根據考生考核最終結果和招生計劃,充分征求相關導師組的意見,召開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本單位博士生擬錄取名單,并將該名單于考核結束后一周內報送至學校招生辦公室,經學校招生辦公室審核后即于所在院網上公示。
3.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嚎己耍êP試、面試等)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不合格者;體檢不合格者;經審核鑒定為嚴重學術不端者;同等學力任一門加試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
4. 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各院保存復印件)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五個工作日之內交學校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六)體檢
我校不組織考生進行集中體檢,請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級甲等(含)資質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有效期以復試時間為準,三個月內有效)。體檢項目包括:內科、外科、血壓、視力、辨色力、聽力、嗅覺、肝功能、尿常規、胸片。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四、招生錄取的監督與保障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如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可向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舉報,舉報電話:0592-2186219。
(二)實行校院兩級巡視督查制度。校院巡視組共同負責各院博士生招錄考核巡視督查工作。
(三)實行集體研究、集體決策制度。各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集體研究初審選拔、考核等各環節的具體要求,科學制定申請考核選拔辦法、實施細則等。
(四)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招生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實行復議制度。確保信訪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經調查屬實的信訪問題,由相關單位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考核專家組進行復議。
(六)實行回避制度。凡利害關系人員報考本單位博士生的導師和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本單位和當年度的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
(七)實行保密制度。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及成員、院招生工作巡視督查小組組長及成員、命題(含面試命題)教師、專家組、相關工作人員等都要簽訂博士生招生工作保密承諾書。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均系國家機密材料,請各單位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八)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各院要提前在本院網站開辟專欄,主動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專業目錄、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在考核錄取階段,各院要向社會公布本單位考核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各院系或學科、專業招生人數,考生的初審成績、考核成績等信息。
五、本指導意見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