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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研招資訊  > 院校資訊

                                                                        山東科技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方案

                                                                        時間:2023-05-22 09:36:00     作者:考研招生在線

                                                                        為提高高層次人才招生生源質量,切實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山東省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在遵循“公平至上、質量為先”的原則上,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和錄?。ㄒ韵潞喎Q博士生招生)工作,負責領導和監督全校的博士生招生各環節,解決博士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校內各博士生招生學院(以下簡稱各相關學院)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博士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學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及組織實施。

                                                                        3.各相關學院成立以學科負責人為組長,指導教師和相關專業教授參加的博士生復試工作小組,復試工作小組成員不少于7人,且為單數,其中至少有3名博導。復試工作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確定復試方案、制定復試成績評分標準、對考生進行復試、做好復試記錄、給出復試成績和評語。

                                                                        4.學校成立博士生招生保障工作小組,負責博士生招生期間的場所保障、網絡帶寬保障、復試設備用電保障、校外人員校園進出等。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包括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制和普通招考等三種方式。碩博連讀招生按照《關于開展2023年優秀在學碩士研究生申請碩博連讀研究生(含本碩博轉段)工作的通知》執行,“申請-考核”制招生按照《山東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辦法》(山科大發[2020]4號)及各相關學院實施細則執行。普通招考方式按本通知相關要求進行。

                                                                        三、考試形式

                                                                        博士招生考試工作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環節,均采取現場考試方式。

                                                                        (一)初試

                                                                        初試工作由學校統一負責組織實施。初試內容分為三個單元:外國語科目、專業基礎課科目及專業課科目,每門科目考試時間為180分鐘,滿分為100分。

                                                                        具體安排如下:

                                                                        5月27日 8:30-11:30 外國語考試

                                                                        5月27日 14:00-17:00 專業基礎課考試

                                                                        5月28日 8:30-11:30 專業課考試

                                                                        (二)復試

                                                                        (1)復試組織與管理

                                                                        各相關學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學院博士生復試工作。復試具體工作由各相關學院復試工作小組組織實施。

                                                                        (2)復試內容

                                                                        1.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專業復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察、心理測試,體檢等環節。

                                                                        2.外語聽力口語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聽力理解能力和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跨語言交際的能力,滿分為50分。外語聽力口語測試由各相關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3.專業復試由各相關學院復試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專業復試主要根據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具體情況,對考生的專業知識、學術造詣、培養潛質及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查,滿分為150分。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加大創新型人才選拔力度和對國家緊缺的相關專業領域、承擔國家原始性創新和高技術研究前沿領域的創新基地、創新平臺和創新團隊給予支持的相關政策,在博士生復試選拔過程中,要把科研創新能力評價作為博士生選拔評價的重要因素,對學術水平、科研成果、創新能力特別突出的考生,考查時重點傾斜。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察、心理測試等由各相關學院負責實施。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個等級,不計入總分。

                                                                        (3)復試時間安排

                                                                        1.5月29日上午,公布初試成績和進入復試分數線。

                                                                        2.5月29日下午-5月30日,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專業復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察、心理測試。

                                                                        3.體檢安排在新生報到時進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復試工作相關要求

                                                                        1.各相關學院要認真制定專業復試方案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于復試前向考生公布。復試方案包括專業復試方法和程序、成績計算辦法、擬錄取名單的確定、時間安排等。

                                                                        2.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專業復試均采取現場復試的方式,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以30分鐘左右為宜。

                                                                        3.評委須現場獨立評分,成績計算采取“截尾平均數”計算方式。

                                                                        4.復試小組要安排一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考生專業復試記錄和成績統計,并填寫《山東科技大學研究生復試成績及情況表》。

                                                                        四、錄取工作

                                                                        (一)招生計劃

                                                                        各專業博士生招生計劃按《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執行(網址:https://yjsy.sdust.edu.cn/zhaosheng/info/1090/1487.htm),錄取時學校將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實際下達的計劃和生源情況作適量調整。各專業招生人數(“本碩博”計劃除外)中,碩博連讀、普通招考、“申請-考核”類型原則上各約占三分之一,分別按照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各學科可根據生源情況調整不同類型的招生人數。

                                                                        (二)錄取原則和辦法

                                                                        1.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察及心理測試不合格、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分學院按專業進行排序。各相關學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學院復試方案,根據考生的總成績高低,按專業確定擬錄取名單??偝煽冇嬎戕k法如下(保留兩位小數):

                                                                        總成績=(初試成績/3)×(1-復試權重)+[(外語聽力口語成績+專業復試成績)/2]×復試權重

                                                                        (注:復試權重在0.4-0.6之間,具體由各相關學院自行研究確定,同一專業必須采用同一復試權重)

                                                                        3.根據我校博士生招生計劃少、導師數量多的實際情況,各相關學院應制定招生導師條件,并優先保證高層次人才和重大科研項目招生需求。

                                                                        4.學校將調取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檔案材料進行審查,在規定時間內無法提供人事檔案材料者,取消錄取資格。

                                                                        5.各學院已確定的擬錄取名單,經學院主要負責人簽字、學院蓋章后連同考生的《復試成績及情況表》于5月31日前報研究生院。

                                                                        6.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相關學院上報的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確定錄取名單,并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將錄取名單報教育部。

                                                                        7.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復試成績、初試成績中的外語成績、專業基礎課成績等。

                                                                        五、其他事項

                                                                        1.各相關學院要按照《招生簡章》相關要求,對考生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要采用信息技術手段,通過綜合對比有關數據庫(如考生報考照片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替考。

                                                                        2.博士生招生全程要錄音錄像。評委評分表、復試音像材料要交學校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各相關學院要加大招生信息公開范圍和力度,積極推進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確保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復試期間,學校將成立專門監督檢查組,到各相關學院復試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3.各相關學院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博士生招生工作,加強人員培訓,規范業務流程,強化過程管理。

                                                                        4.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均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簽字確認后按要求提交,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性和考試過程誠信。對在考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5.各相關學院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6.博士研究生新生入校后3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若發現替考、冒名頂替、報名材料造假或其他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7.嚴格回避制度,本年度如有近親屬參加考試或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教師和工作人員(含學校、學院領導小組成員、復試小組成員)應主動報告并申請回避,不得參加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參與博士生招生的人員要自覺遵守招生紀律,為考生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環境,對違反招生紀律、弄虛作假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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