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站是由高校與企事業單位聯合申請設立、出資建設并引入高校研究生導師指導下的研究生團隊開展技術研發的平臺,也是江蘇省高校培養研究生的重要創新實踐基地。日前,江蘇省教育廳、省科技廳聯合出臺《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擴展了設站主體的范圍,明確了進站學生補貼,并打破研究生工作站“終身制”。
據介紹,江蘇省于2008年啟動了“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項目。項目實施十余年來,省教育廳、省科技廳已認定研究生工作站4361家。
江蘇省教育廳副廳長洪流告訴記者,此次不僅明確企事業單位、黨政機關、社會組織均可與江蘇省高校聯合申請設立、共同建設研究生工作站,還對設站門檻也做了具體規定。
根據《管理辦法》,江蘇規定依托企業至少為小型規模及以上企業,且年研究開發費用達到50萬元以上,有課題,有科技創新平臺,并擁有一定數量和較高水平的專業技術或管理專家,可以指導研究生實踐與學位論文研究。
同時,設站主體為企業的,應為進站的博士生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2000元、碩士生不低于每人每月1000元的在站生活補助;設站主體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機構的,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為進站的研究生提供一定數額的交通和通訊補助。
對進站教師,江蘇也明確要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給予一定的工作量認定,并給予適當補貼,把解決設站單位難題和做出的貢獻作為教師評優、晉級的重要依據。
針對“退出難題”,江蘇提出研究生工作站“認定期”為4年,并建立基本數據年報制度,將年報數據作為研究生工作站期滿驗收的基礎數據,連續兩年未按時上報的予以撤銷授牌。四年期滿后,將分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組織驗收。驗收不合格或未及時申請期滿驗收的,不再作為省級研究生工作站,且三年內不得重新申報。(王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