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根據《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3號)以及教育部和遼寧省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
學校推免生的推薦和接收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管理,具體工作由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實施。
西部支教專項計劃的推薦工作由校團委按教育部、團中央和我校的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規定及要求另行下文。
學院須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推免小組”),負責本單位推免生遴選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推免小組由院領導班子成員、年級輔導員和2名碩士生導師組成,院長擔任組長。
二、推薦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品德優良,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熱愛集體;積極參加各項社會活動;有理想,愿為祖國現代化事業而勤奮學習。
(二)學風嚴謹,基礎扎實,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邏輯思維清楚,反應敏捷,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獨立工作能力;自學能力強。
(三)1-3學年的各門課程考試成績全部合格(含體育課),即沒有因首次考試不及格而重考或重修科目。涉外專業的學生英語水平必須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其他專業的學生英語水平必須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其他語種外語水平應達到與英語水平相當的級別;開設高等數學課程的專業,學生數學成績平均80分以上;專業課(僅限于學科基礎必修課和專業必修課)平均成績應在80分以上,且單科成績不能低于70分。成績計算以首次考試成績為準。
(四)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體健康,且體育課考試成績合格。
(五)在校期間有服兵役情況或到國際組織實習情況者,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三、名額分配
學校根據專業發展規劃和“一流學科”建設需求,統籌協調各學院推免生的分配名額,具體名額另行下文。
四、推薦程序
(一)各學院須制定本單位的推免生遴選辦法,并將遴選辦法及推薦名額向本單位全體師生公布。
各學院須組織符合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報名參加推薦的同學須填寫《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個人申請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并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二)各學院推免小組根據本單位的推免生遴選辦法審核確定推薦學生名單及排序,并將名單在本單位網站予以公示3個工作日。
學院審核工作應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的推免生評價體系和工作機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各學院須將以下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表格式樣可以到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1.推薦參加選拔學生名單(排序);
2.參加選拔人員歷年的考試成績單(加蓋所在學院和教務處的公章);
3.外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候選人情況統計表》;
5.《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候選人推薦表》;
6.《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個人申請表》。
(三)研究生院統一組織外語、數學(政治)水平測試。
本科所學專業開設高等數學課程的考生,應參加外語、數學水平測試;本科所學專業未開設高等數學課程的考生,應參加外語、政治水平測試。
測試成績作為推薦免試的重要參考條件。
(四)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評議,確定擬推薦名單并在校園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
五、接收錄取工作
(一)接收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全國各高校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且本科所學專業與申請專業相同或相近。
3.接收推免生招生章程參照我校當年的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應屆本科畢業生可報考的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接收程序
1.預計能獲得當年推免資格的推免生,請于規定時間內在我校推免生預報名系統中填報我校相應專業,每個推免生填報的志愿最多不超過3個。
2.學校初審后將通知合格推免生來我校參加復試(9月底左右)。推免生須在復試報到時攜帶以下材料(我校選拔并報考我校的推免生只需在網上填報,不用再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1)《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個人申請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2)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科階段成績單;
(3)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426分或涉外專業六級考試426分以上成績單復印件,或相當英語水平的其他等級證書復印件。
3.復試包括專業課筆試及綜合面試,滿分均為100分,60分及格。復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缫患墝W科申請,可根據所申請學院要求,參加所申請一級學科的綜合考試。
4.復試合格的推免生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評議,結合各專業擬招推免生人數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示。
5.擬錄取名單上的推免生須在規定時間前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中(網址: http://yz.chsi.com.cn/tm)填報我校相應專業,同時在系統中確認接受我校復試通知、確認接受我校待錄取通知。未能獲得推免資格的考生以及逾期未確認的考生將取消擬錄取資格,由該專業候補錄取的推免生按復試成績高低順次遞補。
六、監督管理
(一)學校推免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接受全體師生的監督。學院推免小組負責解釋、處理本單位推免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異議,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處理學校范圍推免工作中的異議事項。
(二)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各學院要充分尊重并維護考生自主選擇志愿的權利,不得將報考本校作為遴選推免生的條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報考。
(三)學校推免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于推免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現象,將予以嚴肅處理。
七、其他
(一)教育部建立的“推免服務系統”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三)本辦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