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校際交流和學科交叉發展,進一步改善研究生生源結構,確保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序進行,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 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 8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 5號)文件精神,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由黨政領導及專家教授組成的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全面負責推免生的接收工作,主要職責為:全面安排當年的推免生工作;制定推免生接收辦法;組織安排推免生報名、復試與錄取。
(二)各院系成立推免工作小組,成員由本單位行政、黨務負責人及教授專家等 5-7人組成,負責本院系的推免生接收工作。主要職責為:按照學校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面試的總體原則及具體要求,根據報考本單位推免生情況開展推免復試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的專業
我校所有碩士招生專業均接收推免生報名(除報名條件限制只接收非應屆生報名的專業除外,如旅游管理)。
三、申請條件
(一)獲得本科就讀高校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責任感強,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三)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四)學風端正,品行優良,無違法違紀和受處分記錄。
(五)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專業必修課平均成績達到75分,且所有課程成績合格,沒有補考科目。
2.外語要求:外語專業學生第一次報考即通過專業外語四級或相當于四級的統考(沒有統考語種的除外),非外語專業學生通過公共外語四級。
(六)本科階段有公開發表的論文、科研成果,或在全國重大專業競賽中獲獎者,條件可適當放寬。
四、申請程序
(一)申請者應在教育部當年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我校志愿,并同時提交以下材料(A4紙復?。?/span>
1.所在學校教務處、院系簽字蓋章的《大連外國語大學接收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本科階段成績單(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4.外語等級證書復印件;
5.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
6.發表的學術論文、科研成果復印件。
(二)我校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審核考生信息,向合格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三)考生接到復試通知確認后按我校要求及時到學校參加復試;
(四)我校向復試合格者發送待錄取通知;
(五)收到我校待錄取通知的考生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待錄取。
五、復試的形式和內容
復試形式為面試,滿分100分。復試按照研究生入學全國統一考試(復試)面試的相關要求和程序進行,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
(一)德育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以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等。
(二)能力考核:著重考核考生在專業方面是否具有較好的基礎,是否具有培養前途??己藘热莅▽忌鷦撔戮?、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以及對考生的邏輯思維、組織能力、判斷能力、人文素養、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考查。
六、錄取
復試成績60分以上為及格,德育考核不合格或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七、學費和獎助政策
(一)學費
我校學費標準為學術型碩士專業8000元/年,專業學位碩士專業12000元/年。
(二)獎助政策
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取,在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情況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搭建了以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科研津貼、研究生“三助”、困難補助、醫療保障等為主要內容的研究生獎助體系,盡最大可能地幫助廣大研究生在校安心學習。
1.國家獎學金: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2.學業獎學金:推免生第一學年享受一等獎學金,獎勵標準為學術型碩士專業8000元/年,專業學位碩士專業12000元/年。
3.國家助學金: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3】220號)的文件執行,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按每生6000元/年發放。
八、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旦發現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二)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
(三)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患有嚴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堅持學習,或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有可能影響到他人健康者。
(五)咨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1.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411-86111234
2. 校紀委(監察審計處):0411-86115168
3. 省招考辦:024-86981076
九、本章程由大連外國語大學研究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