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吉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校發〔2022〕59號)和教務處發布的《 關于開展202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學業成績核對和綜合排名工作的通知 》的有關規定和相關要求,結合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以下簡稱學院)的實際情況,現將學院20 2 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細則公布如下:
只有滿足吉林大學關于推免生的推薦條件的學生才具有推免生資格。
推免生的成績是由學院前三學年《培養方案》要求開設的全部必修課程和限選課程(含實踐教學環節)的考核成績和素質類項目(包括學生在校期間取得科研成果、參加競賽獲獎、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愿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情況)加分成績構成。要求全部必修課程和限選課程(含實踐教學環節)的考核成績必須通過,且滿足以下要求:
(1)申請常規推薦、“直博生”推薦、“專項推免補償計劃”推薦的學生,要求平均學分績點(GPA)2.5及以上;申請“研究生支教團”推薦的學生,要求平均學分績點(GPA)2.3及以上。
(2)申請常規推薦、“直博生”推薦、“專項推免補償計劃”推薦的學生,允許曾有1門必修課程或限選課程不及格,但必須在當年推免工作開始前重修通過。申請“研究生支教團”推薦的學生,允許曾有2門必修課程或限選課程不及格,但必須在當年推免工作開始前重修通過。
(3)成績排名以第一次考試成績為準,重修、加分的成績不參與排名計算。經教務處批準的緩考、補考成績,按第一次考試成績計算排名。
(4)校際交流學生的推免成績必須經教務處進行相應學分認定,且應不少于《培養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課程和限選課程總學分的95%,其課程門數按實際修讀課程門數計算。
(5)具備良好的外語能力和水平,校內必修外語課程考試平均成績達到75分及以上或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在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語N2及以上、俄語ТРКИ-2及以上)。
綜合排名成績由學業成績和素質類項目加分成績組成。學業成績是指《培養方案》要求的前三學年開設的全部必修課程和限選課程(含實踐教學環節)的平均學分績點(GPA),大學英語課程中僅英語II、III、IV計入綜合排名,軍事教育、體育不計入綜合排名。素質類項目加分成績按照學院制定、教務處審定的加分標準對申請推免資格學生的素質項目進行審核鑒定后確認加分分值(折算成GPA),具體加分標準詳見附件1。學院所有應屆畢業學生均須參加本專業的綜合排名,綜合排名相同的學生,按學業成績高低排名。計算綜合排名后,在學院官方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常規推薦的學生綜合排名成績以本專業前25%的學生的最低學業成績為選拔線,在計算素質類項目加分后,推免成績達到選拔線及以上的學生具備推免資格;“直博生”推薦、“專項推免補償計劃”推薦的學生綜合排名要求與常規推薦的排名要求相同?!把芯可Ы虉F”推薦的學生綜合排名要求由學校團委決定。
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學院提出申請,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學生只能申報常規推薦、“直博生”推薦、“專項推免補償計劃”推薦其中一項,不可兼報。
學院按照專業分配推免生名額。每個專業按照申報推免生的學生的綜合排名順序擇優推薦。
學校分配給學院的所有推免生名額中,重點學科(或一流學科)名額、重點實驗室名額、“直博生”名額、“專項推免補償計劃”名額(簡稱補償名額)不按專業分配,扣除上述名額之外的其余名額原則上按照各專業人數占推免生所在年級所有專業總人數的比例進行分配。計算公式如下:
某專業的分配名額 =(總名額 - 重點實驗室名額 - 重點學科(一流學科)名額 - 直博生名額 - 補償名額 )× 該專業人數 ÷ 學院全體應屆本科畢業生人數
*注:上述專業人數是指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實時的各專業人數。
8. 重點學科(或一流學科)名額、重點實驗室名額主要用于學院的學科發展和重點實驗室建設,由學院統籌分配。通過上述名額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必須留在學院(或集成光電子學國家重點實驗室)攻讀研究生學位。
學院按照各專業除直博生名額之外的推免名額的150%確定考核人選,并組織專家對考核人選進行考核。經過考核后如果有剩余名額,將把剩余名額交還學校。
為了一流學科建設,學院將向學校爭取更多推免生名額,學院額外爭取到的推免生名額將由學院統籌分配。通過學院額外爭取到的名額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必須留在學院(或集成光電子學國家重點實驗室)攻讀研究生學位。已經被確定為推免生的學生,須與學院簽訂不允許參加研究生統考、就業或自行聯系出國等協議。須留在學院(或集成光電子學國家重點實驗室)攻讀碩士學位的學生,也要與學院簽訂相關協議。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協議和承諾,否則,學校和學院的相關部門不會為其出具就業和出國相關材料或辦理相關手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學院已經成立了2024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工作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詳見附件2)。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推免工作實施細則的制定和組織實施。監督小組負責監督學院推免工作程序,受理學院推免工作中的異議和申訴。
本細則由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并負責解釋。其它未盡事宜將由工作領導小組討論解決。
吉林大學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推薦2024 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素質類項目加分標準
附件2: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2024 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
原標題:吉林大學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202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細則
文章來源:http://ee.jlu.edu.cn/info/1031/80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