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劑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滿足考生志愿選擇、保障考生權益的重要渠道。為規范調劑工作程序,提升服務質量,確保擇優選拔,根據教育部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以下簡稱《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2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
(二)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調劑基本要求
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方具備調劑資格:
(一)符合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和學院規定的調劑相關要求。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線)。
(三)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調入符合調劑政策規定的相應專業,應符合調入的專業分數線,即雙上線。
(四)調入學科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學科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五)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1、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多于或等于調入學科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統考科目相同。
2、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數學一、二、三之間和英語一、二之間可由高向低調劑,不可由低向高調劑;初試科目是自命題英語的考生不能調入初試科目設有英語一和英語二的專業。
3、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經濟類綜合能力向數學三調劑由相關學院根據各學科專業特點確定。
(六)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7個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和學院公布的調入專業調劑條件的基礎上可調劑,報考其他專業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七)有專門規定的情況從其規定。
三、調劑工作程序
(一)各學院根據本學院各學科專業生源、余缺情況,制定本學院調劑實施細則,確定具體的初試成績及學術要求,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提前向社會精準公布。
(二)所有調劑考生(退役大學生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調劑志愿的提交,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各學院按如下原則遴選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
1、調劑考生除滿足調劑基本要求外,還須滿足各研究生培養學院相關學科類別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初試成績(含單科成績、總成績要求)、考試科目要求(含參加初試科目)及其他學術要求。
2、對申請我校同一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總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嚴禁學院或個人任意圈定調劑復試考生范圍,不得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條件。
(四)各學院復試工作小組按規定遴選調劑生名單,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學院給調劑生發放復試通知。
(五)考生要在學校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回復確認,未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生回復確認后,按我校復試通知要求的時間地點準備復試。
(七)各學院復試工作小組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各學院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向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研究生處審核確認,考生回復確認。
四、調劑復試辦法
調劑考生復試辦法,按《青島理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五、調劑服務管理
調劑工作由研究生處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一)考生調劑志愿開放調劑系統時間、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研究生處統一設定,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各學院應盡快給出受理意見,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
(二)考生在6小時之內未完成確認接受復試通知或考生在12小時內未完成在規定系統繳納復試費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友情提醒:復試費一旦繳納,學校不再辦理退費手續)。各學院按照調劑規則排序進行遞補。
(三)考生在6小時之內未完成接受待錄取通知操作,將被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學校將從各學院提交的各學科專業候補錄取考生中依次遞補擬錄取考生名單。
(四)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正式開通后,學校和學院要安排專人及時解答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確保信息溝通暢通;同時要積極利用調劑系統在線留言功能、咨詢電話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五)調劑服務咨詢電話: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532-85071403、85071303。
2、學院聯系電話:
土木工程學院聯系人:劉老師電話:0532-85071223
機械與汽車工程學院聯系人:張老師電話:0532-86873955
環境與市政工程學院聯系人:任老師電話:0532-85071235
建筑與城鄉規劃學院聯系人:徐老師電話:0532-85071538
信息與控制工程學院聯系人:王老師電話:0532-68052206
藝術與設計學院聯系人:楊老師電話:0532-85071598
理學院聯系人:徐老師電話:0532-68052358
管理工程學院聯系人:袁老師電話:0532-86875755
商學院聯系人:王老師 電話:0532-86870253
馬克思主義學院聯系人:任老師電話:0532-86871151
人文與外國語學院聯系人:單老師電話:0532-86879924
六、本辦法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