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查目標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是為了招收金融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稅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及資產評估碩士而設置的具有選拔性質的聯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學、公平、有效地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攻讀上述專業學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質、一般能力和培養潛能。要求考生:1. 具有運用數學基礎知識、基本方法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2. 具有較強的邏輯分析和推理論證能力。3. 具有較強的文字材料理解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
Ⅱ.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 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試卷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二、 答題方式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三、 試卷包含內容1、 數學基礎(70分)2、 邏輯推理(40分)3、 寫作 (40分)
Ⅲ.考查內容
一、 數學基礎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考試中的數學基礎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經濟分析中常用數學知識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概念。試題涉及的數學知識范圍有:1、微積分部分一元函數的微分、積分;多元函數的一階偏導數;函數的單調性和極值。2、概率論部分分布和分布函數的概念;常見分布;期望值和方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