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試卷成績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結構
名詞解釋題,簡答題,分析論述題等。
二、考試目標
1.掌握中學語文課程的基本概念和基礎知識。
2.理解中學語文教學的基本理論和主要方法。
3.運用中學語文教學論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分析并解決語文教學現實問題。
三、考試范圍
(一)語文課程論,正確認識語文課程的性質、理念、目標、內容等。
(二)語文教材論,熟悉語文教材概念和理論、類型和特點、編寫和使用,并能評析現行中學語文教材的編寫理念、框架結構和使用方法等。
(三)語文教學論,把握初、高中語文課程標準的教學理念、實施建議,并能對閱讀教學、寫作教學、口語交際教學和語文綜合性學習等板塊的理念、目標、內容、原則、方法等進行闡述和設計。
(四)語文評價論,理解語文評價的理念、原則和方法,能結合不同的內容選用不同的評價方式促進教學實施,能夠命制測試題目,分析測試結果。
四、主要參考書目
1、《語文教育研究概論》,周慶元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
2、《語文新課程教學法》(中學),倪文錦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
3、《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22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制定,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22年。
4、《普通高中語文課程標準(2017年版2020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制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