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題學院(蓋章):教育科學學院 考試科目名稱:心理學專業綜合
科目說明:(考試用具要求)
一、考試基本要求
主要考查目標是學生對心理學專業知識的理解、掌握和運用水平;對心理咨詢、社會心理學、人格心理學理論與知識的領會與掌握情況;從社會、人格等視角對心理咨詢實務的理解、分析,以及運用心理學方法解決問題的情況。
二、考試內容
(一)咨詢心理學部分:參考書目:張日昇.《咨詢心理學(第二版)》.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
1.咨詢心理學概論
(1)心理咨詢的含義
(2)心理咨詢的對象
(3)心理咨詢的發展
心理咨詢的興起、咨詢心理學的獨立
2.咨詢心理學的流派
(1)精神分析療法
(2)來訪者中心療法
(3)行為療法
(4)箱庭療法
3.咨詢者的條件與培養
(1)對咨詢者的條件要求
(2)咨詢人員的基本態度
4.心理咨詢的倫理規范與原則
(1)心理咨詢的倫理
(2)心理咨詢的基本原則
5.心理咨詢過程的心理評估
(1)心理評估概述
(2)心理咨詢過程中常用的心理評估方法
(3)心理評估的專業態度和原則
6.心理咨詢的準備與設置
(1)心理咨詢的準備
(2)心理咨詢的場面設置、
7.心理咨詢的過程
(1)心理咨詢的過程
(2)心理咨詢的初期
(3)心理咨詢的中期
(4)心理咨詢的后期、
(5)心理咨詢的其他問題
8.人生各階段的心理咨詢
(1)幼兒期-兒童期的心理咨詢
(2)青春期-青年期的心理咨詢
(3)青年后期-中年期的心理咨詢
(4)老年期的心理咨詢
8.心理危機與心理援助
(1)心理危機及其援助
(2)心理危機的援助技術
(3)心理危機的類型
9.心理咨詢的技法學習與訓練
(1)心理咨詢技法的整合
(2)心理咨詢的談話功能及技術操作
(3)心理咨詢的技法學習
(4)心理咨詢的技法訓練
(二)社會心理學:參考書目:[美] 戴維•邁爾斯.《社會心理學(第11版)》. 北京:人民郵電出版社. 2020
1.社會心理學基本問題
(1)基本概念
(2)重要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