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要求
1.要求考生掌握教育技術學專業基本知識、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
2.要求考生掌握教育技術學專業的基本技能,如學習環境設計、教學設計等各項技能等。
3.要求考生了解教育技術學專業的前沿動態。
二、考核評價目標
1.準確識記教育技術學的基礎知識。
2.正確理解教育技術學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
3.能夠運用教育技術學的基本理論分析教育技術學領域的理論與實踐問題。
三、考核內容
第一章 教育技術概論
第一節 教育技術的概念
教育技術名稱的演變、信息化教育、教育技術(信息化教育)的特征等。
第二節 教育技術的功能
教育技術的功能、教育技術的作用、現代信息技術在教育中的作用。
第二章 教育技術產生與發展
第一節 國外教育技術發展
國外教育技術發展的階段、教育技術產生與發展的原因等。
第二節 我國教育技術發展
電化教育名稱的產生、電化教育名稱的爭議、電化教育發展的階段等。
第三章 教育技術學理論基礎
第一節 學習理論
學習的概念、行為主義學習理論、認知主義學習理論、人本主義學習理論、建構主義學習理論等。
第二節 教學理論
教學的概念、學習與教學的關系、結構-發現教學理論、教學最優化理論、發展教學理論、多元智能教學理論等。
第三節 傳播理論
幾種教育傳播模式(香農-韋弗模式、雙向傳播模式、貝羅模式等)、教育傳播系統的組成、教育傳播理論的啟示或應用等。
第四章 信息化學習環境與資源
第一節 信息化教學媒體
媒體、教學媒體、現代教學媒體、教學媒體的發展、教學媒體的功能、教學媒體的特性、信息化教學媒體的特征、教學媒體分類、教學媒體的選擇、教學媒體選擇與編制的原理、戴爾的“經驗之塔”理論、ASSURE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