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試卷成績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結構
簡答;分析論述;文章寫作等。
二、考試目標:
1.掌握寫作的基本概念和基礎知識。
2.理解寫作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方法。
3.運用寫作的基本理論和方法來分析和解決中學作文教學中的實際問題。
三、考試范圍:
(一)寫作原理論
(二)寫作文體論
(三)寫作教學論
四、主要參考書目
董小玉主編:《現代寫作教程》(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