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代碼:913
考試科目名稱:有機化學
考查目標:
1. 重點檢查考生對有機化學基本概念、基礎理論、基本反應及其應用等知識的掌握情況;
2.考查學生對這門課程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反應的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形式:
閉卷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試卷結構及題型:
命名或寫結構式:0~30分
完成反應:0~30分
簡答題:0~30分
鑒別題:0~20分
合成題:0~30分
推導結構題:0~20分
滿分:100分。
考查知識要點:
參考書目:《有機化學》,張文勤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第5版
《有機化學》考查內容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1)各種有機化合物的物理性質及變化規律,化合物的化學性質及其反應規律,重要的有機反應機理;(2)能夠運用所學的機理及理論知識解釋、分析或推斷化學反應進程;(3)根據所學的化合物基本性質選擇合適的合成路線,設計合成給定結構的化合物;
1. 緒論
1.1 有機化合物和有機化學:有機化合物和有機化學的定義。
1.2 有機化合物的特性:有機化合物與無機化合物的區別。
1.3 分子結構和結構式:分子結構及結構式的表示方法。
1.4 共價鍵:共價鍵的基本屬性;常見化學鍵的鍵能;元素電負性。
1.5 分子間相互作用力:偶極-偶極相互作用、范德華力和氫鍵及分子間相互作用力分子物理性質的影響。
1.7 有機化合物的分類:按碳骨架分類和按官能團分類。
2. 烷烴和環烷烴
2.1 烷烴和環烷烴的構造異構:烷烴和環烷烴的構造異構體。
2.2 烷烴和環烷烴的命名:伯、仲、叔、季碳原子及伯、仲、叔氫原子;烷烴的系統命名;二環螺環烴和橋環烴的命名;能夠熟練區分。
2.3 烷烴和環烷烴的結構:σ健的形成及其特性;環烷烴的穩定性。
2.4 烷烴和環烷烴的構象:乙烷和環己烷的構象;取代環己烷的穩定構象。
2.5 烷烴和環烷烴的物理性質:烷烴和環烷烴的熔沸點、相對密度和溶解度及其遞變規律。
2.6 烷烴和環烷烴的化學性質:自由基取代反應;氧化反應;異構化反應;裂化反應;小環烷烴的加成反應。
3. 烯烴和炔烴
3.1 烯烴和炔烴的結構:碳碳雙鍵和碳碳三鍵的組成;π健的特性。
3.2 烯烴和炔烴的同分異構體:碳架異構、官能團位次異構和烯烴的順反異構。
3.3 烯烴和炔烴的命名:烯烴和炔烴的系統命名;烯烴的Z/E命名;烯炔的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