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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備考  > 考研專業課

                                                                        2016考研邏輯基礎之推理

                                                                        時間:2015-07-01 10:42:08     作者:考研招生在線

                                                                        邏輯基礎并非有太大難度,所謂難也只是在于對基礎知識的忽略,更多依賴強化階段的學習,基礎階段對于基礎知識的掌握一定要清晰透徹。今天我們將具體學習邏輯推理的基本知識。

                                                                        (一)推理概述

                                                                        推理是由若干判斷得出一個新的判斷的思維過程。已知的判斷是前提,新的判斷是結論。例:

                                                                        (1)室內物體的顏色是白色

                                                                        (2)室外物體的顏色與室內一樣;

                                                                        (3)所以,所以室外物體的顏色是白色的。

                                                                        推理是一個判斷系列,在上述推理中,(1)和(2)都是前提,(3)是結論。一般地,“所以”后面的語句是結論,“所以”前面的語句是前提。推理提供前提對于結論的證據支持關系。

                                                                        前提對于結論的證據支持關系,回答這樣的問題:前提的真,在多大前提上保證結論的真。“證據支持度”這一概念對此提供了一個準確的刻畫。一個推理的證據支持度是100%,是指:如果前提是真的,則結論必定是真的;一個推理證據支持度小于100%,是指:如果前提是真的,則結論不必定是真的。

                                                                        能提從100%證據支持度的推理稱為必然性推理,只能提供小于100%證據支持度的推理稱為或然性推理。一般地,演繹推理是必然性推理,歸納推理、類比推理等是或然性推理。

                                                                        (二)推理的形式有效性及其判定

                                                                        判斷有對錯之分,推理有對錯之分。

                                                                        一個推理是對的、正確的、成立的、合乎邏輯的等,都是指該推理是有效的,一個推理是錯的、不正確的、不成立的、不合乎邏輯的等,都是指該推理是無效的。

                                                                        推理既反映前提和結論在內容、意義上的聯系、又反映前提和結論在形式結構上的聯系。這里所說的推理的有效或無效,不是就推理的內容和意義而言的,而是就推理的形式結構而言的。因此,推理的有效性,也稱為形式有效性。

                                                                        一推理形式是有效的,當且僅當具有此推理形式的任一推理(即其推理形式的任一解釋)都不出現前提真而結論假。顯然,有效推理的證據支持度是100%;前提對結論的形式有效的證據支持關系,是一種最強的證據支持關系。

                                                                        例如:(1)所有的人都是有思想的。

                                                                        所有的猴都不是人。

                                                                        所以,所有的猴都不是有思想的。

                                                                        該推理的推理形式是

                                                                        所有的M都是P

                                                                        所有的S都不是M

                                                                        所以,所有的S都不是P

                                                                        不難找到該推理形式的另一個解釋:

                                                                        (2)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

                                                                        所有的猴都不是人。

                                                                        所以,所有的猴都不是要死的。

                                                                        推理(2)和推理(1)具有相同的推理形式。顯然,推理(2)前提真而結論假。因此,雖然推理(1)的前提和結論都是真實的,但推理本身卻是形式無效的。

                                                                        再如(3)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

                                                                        蘇格拉底是人。

                                                                        所以,蘇格拉底是要死的。

                                                                        其推理形式是:

                                                                        所有M都是P

                                                                        S是M

                                                                        所以,S是P。

                                                                        推理(3)是形式有效的,因為具有它的推理形式的任一推理都不會出現前提真而結論假。

                                                                        顯然,解釋的方法只能判定一個推理的無效,不能判斷一個推理的有效,因為一個推理形式的解釋是不可窮盡的。

                                                                        運用推理,當然是為了獲得真實的結論。為了在推理中獲得真實的結論,推理有效是不夠的。因為推理有效,只保證如果前提真實,那么結論真實;而前提不真實,結論就不一定真實了。因此,為了,確保運用推理獲得真實結論,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第一,推理有效;第二,前提真實。

                                                                        在線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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