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模式后續計量
1.公允價值模式同時滿足的條件
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
企業能夠從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作出合理的估計。
2.公允價值的確定
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是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該房地產所能收到的金額。
確定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時,應當參照活躍市場上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現行市場價格(市場公開報價);
無法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現行市場價格的,可以參照活躍市場上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最近交易價格,并考慮交易情況、交易日期、所在區域等因素,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作出合理估計;
也可以基于預計未來獲得的租金收益和有關現金流量的現值計量。
【提示】按照順序依次選擇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