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
【解讀】投資性房地產要么是讓渡房地產使用權以賺取使用費收入,要么是持有并準備增值賺取增值收益,這使得投資性房地產在一定程度上具備了金融資產的屬性。正因如此,企業可以選擇成本模式或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進行后續計量。其中,公允價值模式的處理原則與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處理原則基本一致。
【準則規范】通常應當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也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
同一企業只能采用一種模式對所有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不得同時采用兩種計量模式。
【提示】原則如上,但存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文第四點),可以同時采用兩種計量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