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納的認知發現說是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包括:認知學習觀、發現學習和結構教學觀三個主要方面。學習是形成認知結構;發現學習是在這一學習本質的理解上,談的是學習的過程和方式,即應遵循發現學習的方式以達到學習的實質;在談了學生學習的本質與學習方式之后,再談教師應該遵循學生的學習規律進行教學,而符合這一規律的教學方法就是結構教學觀。
1. 認知學習觀
(1) 學習具有以下三個性質
第一,主動性。學習是學生主動形成認知結構的過程,不是被動接受。第二,建構性。學習是要讓獲得的新知識同主體已有的知識結構發生聯系。第三,發現性。學生要
通過“發現”的方式進行學習。
(2) 學習的實質是主動的形成認知結構
布魯納認為,個體并不是像行為主義所主張的那樣遇到一個新刺激就做出反應
(S-R),而是經過頭腦內部的認知(如分類)之后才做出反應(S-O-R),人們如果要超越直接的感覺材料,那么所涉及的不僅是把感覺輸入歸入某一類別,并根據這一類別進行推理,而且還要根據其他相關的類別進行推理,這些相關的類別構成了編碼系統, 所謂編碼系統,就是一組相互關聯的、非具體性的類別。這種編碼系統就是認知結構。
(3)學習包括獲得、轉化和評價三個過程
布魯納認為,學習任何一門學科包含三個幾乎同時發生的過程:新知識的獲得、知識的轉化、評價。學習的目的是建構良好的認知結構,而良好認知結構的建構常需要經過獲得、轉化、評價三個過程。
2. 結構教學觀
(1) 教學的目的在于理解學科的基本結構,學科的基本結構主要指學科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基本態度和基本方法。必要性:因為懂得基本原理使學科更容易理解,其他特殊課題就能解決好;利于記憶的保持,知識的獲得,如果沒有完滿的結構把它聯系在一起,那是一種多半會被遺忘的知識。領會基本原理和觀念,是通向適當的訓練遷移的大道;對教材結構和基本原理的理解,能夠縮小高級知識和初級知識之間的間隙。所以他認為任何學科的基礎都可以用某種形式交給任何年齡的任何人。
(2) 掌握學科的基本結構的教學原則
布魯納認為,學習結構就是學習事物怎樣相互聯系的。在學科教學中,務必使學生理解該門學科的基本結構,幫助學生了解那些看來似乎是無關的新的事實是相互有關的, 而且與他已有的知識相關。有四個基本原則:
①動機原則:布魯納認為幾乎所有學生都具有內在的學習愿望,內部動機是維持學習的基本動力。學生內在動機又分為好奇內驅力(求知欲)、勝任內驅力(成功欲望)、互惠內驅力(人與人之間的和睦共處的需要),三者都應是持久的。
②結構原則:他認為任何知識結構都是可以用動作、圖像和符號三種表征形式來呈現,教師應根據學生的年齡、知識背景和學科性質選擇最好的呈現方式。
③程序原則:通常每門學科都存在著各種不同的程序,要根據過去所學的知識、智力發展的階段、材料的性質以及個別差異等采取學習者適用的具體程序。教學就是引導學習者有條理的陳述一個問題或大量的知識結構,提高對所學知識的掌握、轉化和遷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