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研招資訊

                                                                        湖南大學岳麓書院2024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

                                                                        時間:2023-07-31 09:40:21     作者:考研招生在線

                                                                        根據《湖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湖大教字[2021]15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為做好我院2024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推薦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學院推薦工作小組

                                                                        見官網

                                                                        二、推薦對象

                                                                        本細則適用對象為歷史學專業根據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

                                                                        三、推薦名額分配原則

                                                                        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推免生名額,按照歷史學專業推免遴選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分配。

                                                                        國家專項計劃(包括支教團、補償計劃等)推薦指標,學校按國家相應政策或計劃所屬單位規定分配至相關推薦單位。

                                                                        四、基本推薦條件

                                                                        應滿足《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推薦條件,其中前三年所屬專業指導性教學計劃中規定課程(選修課程除外)清單見附件1《歷史學專業202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前三年應修課程清單》。

                                                                        五、推免生遴選總成績計算要求及評定辦法

                                                                        推免生遴選總成績由學業綜合成績和專項評價成績相加組成。學業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按核心課程包括:學門核心、學類核心、專業核心(具體課程清單見附件2《歷史學專業202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前三年核心課程清單》)初修成績的算術平均分計算,由學校(學院)根據正式協議派出對外交流學習的學生交流期間所修課程不納入推薦的課程范圍。專項評價成績由專項評價成績(一)和專項評價成績(二)組成。專項評價成績(一)不超過3分,包括科研成果、競賽獲獎、榮譽表彰、志愿服務、國際組織實習,加分辦法見附件3《岳麓書院專項評價成績(一)加分細則》;專項評價成績(二)包括學生本科期間參軍入伍服兵役、獲得雙創三大賽、體育藝術類比賽國家級及以上獎勵,具體加分細則按學?!秾嵤┺k法》附件執行。

                                                                        注:計算學業成績時,每門課程成績取課程初修成績(不考慮補考、重修所取得的課程成績)。

                                                                        六、成績排名規則

                                                                        根據推免生遴選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推薦;

                                                                        學生遴選總成績相同時,以學業綜合成績進行排序;總成績與學業綜合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下,則以核心課程GPA進行排序;若以上三項均相同,則按核心課程加權平均成績進行排序。從2022級開始推免綜合成績統一按照核心課程加權平均分排名

                                                                        退伍學生入圍推免名單以后的綜合排名規則與普通學生排名規則相同。

                                                                        七、推薦工作基本程序

                                                                        (一)學生本人向學院提交書面申請,逾期未提交書面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推免資格。

                                                                        (二)學院按學校下達的分配名額確定推免名單,并在學院網站及學院宣傳欄公示7天。

                                                                        (三)學院將推免相關材料(含推薦名單等)報教務處。

                                                                        (四)學生是否獲得推免生資格,以學校公示為準。

                                                                        八、監督與復議

                                                                        (一)紀檢監察部門對學院推免生推薦遴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學生對推薦結果持有異議,可在學院名單公示期間,向學院推薦工作小組申請復議,復議程序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三)申請復議學生如對學院復議結果不服,可向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申訴。

                                                                        九、其他

                                                                        (一)獲得推薦資格學生須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履行相應手續,未履行規定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推薦資格。

                                                                        (二)學生獲得推薦資格后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推薦資格:

                                                                        1、在申請推免過程

                                                                        十、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行。本院原相關文件與本細則規定不符的,以本細則為準。本細則執行過程中若與學校文件不一致的,則以學校文件為準。

                                                                        本細則未盡事宜由書院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歷史學專業202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前三年應修課程清單

                                                                        附件2:歷史學專業202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前三年核心課程清單

                                                                        附件3:岳麓書院專項評價成績(一)加分細則

                                                                        原標題:湖南大學岳麓書院推薦2024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細則

                                                                        文章來源:http://ylsy.hnu.edu.cn/info/1099/9730.htm

                                                                        在線報名申請表
                                                                        上傳

                                                                        上傳格式要求:jpg、png、zip、docx、、doc、xlsx、xls、pptx、pdf(100MB),最多上傳10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