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所)、各位申請人:
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的實施旨在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人才支撐,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搭建中外人文交流平臺,推動國家公派留學在新時代教育對外開放中發揮更大作用,聚焦加快建設人才強國目標,緊密結合并推進“雙一流”建設。
2022年我校繼續組織實施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包括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含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國際組織人才培養項目等?,F將2022年實施辦法通知如下:
一、重要提醒:
國家留學基金委尚未出臺2022年各類別項目簡章,我校2022年的實施工作暫按《同濟大學2021年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辦法》的要求執行。
待2022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正式公布后,我校將及時發布最新通知,請屆時留意國家留學網(https://www.csc.edu.cn/chuguo)、研究生院網站(https://gs.#edu.cn/)、教學管理信息系統(https://1.#edu.cn/)、我校公派項目QQ群、及各學院公派項目負責老師同步發布的通知。
請各學院:做好2022年項目申報動員工作,協助擬申請人與外方學?;驅煖贤ㄅc聯系,做好院內申請人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嚴格按照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拔要求審核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對不符合申報要求的申請人不予推薦,對政治品德、身心健康方面不適合出國學習的申請予以一票否決。組織好聯合培養博士生的答辯評審,并出具有針對性的推薦意見,做好申請材料的初審、公示工作。請各學院積極執行,切實承擔好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管、回、用全過程的主體責任。
請2022年申請人:按《同濟大學2021年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辦法》及其相關附件中對于申請人基本要求、申請條件、外語水平及申報材料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各項對外聯系工作,仔細準備好包括:邀請函、出國研習計劃、外導簡歷、外語成績證明、中文成績單、最高學歷及學位證書、個人身份證(有效期在3個月及以上)、及其他項目簡章要求的申請材料,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學院初審。項目申請的最終要求以國家留學基金委公布的2022年最新辦法為準。
請有意申報2022年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的我校博士生導師:請按《同濟大學2021年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的通知》相關要求準備申請材料,可依托已通過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派出的指導學生進行申報,也可與擬2022年申請高水平項目的指導學生同時申請。預報名材料請于2022年5月10日前提交所在學院國家公派項目負責老師處。
二、工作進度安排:
我校2022年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申報安排按項目類別分為兩個批次(暫定,如有調整將及時通知):
第一批次: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攻讀博士類別、部分合作獎學金渠道聯合培養博士生類別)、藝術類人才特別項目、國外合作項目等在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申請受理時間為2022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國別區域研究人才支持計劃網上申請受理時間為3月20日至3月30日。其他項目申請受理時間以國家留學基金委通知為準。
第二批次: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聯合培養博士生類別、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等在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申請受理時間為2022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時間 |
工作安排 |
負責部門 |
2021年11月中下旬 |
學校相關部門布置工作;召開項目說明會;各學院(系、所)進行宣傳動員 |
研究生院、研工部、外事辦公室、各學院(系、所)研究生導師、申請人 |
2021年11月- 2022年2月 |
學生通過項目選派渠道向國外高校提交申請材料;學院(系、所)動員研究生導師幫助推薦 |
申請人 各學院(系、所) |
2022年2月28日前 (第二批次4月10日前) |
申請人備齊國外高校錄取材料、邀請函和應向學院(系、所)提交的其它校內申請材料 |
申請人 |
3月4日前 (第二批次4月20日前) |
申請人向所在學院(系、所)提交校內申請材料 |
申請人 各學院(系、所) |
3月11日前 (第二批次4月29日前) |
各學院(系、所)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開展評審選拔推薦工作,完成名單公示,報送擬推薦人材料至研究生院(需提交不超過500字符的單位推薦意見) |
各學院(系、所) 研究生院 |
3月20日前 (第二批次5月20日前) |
研究生院匯總材料,組織專家評審,產生學校擬推薦人員名單 |
研究生院、學研工部、外事辦 |
3月20日左右 (第二批次5月20日) |
網上公示學校擬推薦人員名單,組織系統填報說明會(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
研究生院 |
3月10日-24日 (第二批次5月10日-24日) |
被推薦人在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系統提交申請(網址:http://apply.csc.edu.cn) 部分國外合作獎學金項目需按項目簡章公布的網上報名時間進行申報 |
申請人 研究生院 |
3月28日前 (第二批次5月30日前) |
審核網上報名材料,通知更改或補充網上申請材料 |
研究生院 |
4月1日-2日 (第二批次6月1日-2日) |
向所在學院(系、所)提交留學基金委網站上生成的最終版申請材料;學院(系、所)審核整理申請人書面材料并于4月8日前(第二批次:6月8日前)提交學校; |
申請人 各學院(系、所) |
4月8日前 (第二批次6月8日前) |
研究生院填報學校推薦意見、審核整理申請人書面材料; |
研究生院 |
4月12日前 (第二批次6月12日前) |
出境管理科辦理學校派出公函等 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所有推薦人員公函 (學校向基金委網上提交材料截止日) |
外事辦出境管理科 研究生院 |
5月下旬 (第二批次7月下旬) |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 網上公布入選名單 |
國家留學基金委 |
6月起 (第二批次9月起) |
出國手續說明會、行前教育說明會 |
申請人 研究生院、學研工部、外事辦出境管理科 |
2022年8-9月起 |
學生陸續派出(包括辦理校內因公出國境任務批件,開具學校派遣函,開具相關簽證所需證明) |
學研工部、外事辦出境管理科 上外集訓部 |
三、其他說明
1、每個批次的校內申報,都包括學院初審、及學校審核確認擬推薦人選進行基金委系統填報2個步驟。
第一步:學院初審:
由學院審核申請人是否滿足申報條件、申請材料是否規范、確認是否向學校推薦,同時組織聯合培養博士生類別申請人進行答辯、由學院組織相關學科專家進行評審后推薦,并出具推薦意見。
向學院提交的初審材料:請見《同濟大學2021年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辦法》附件中《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材料審核要點》,對照檢查申報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步:學校審核推薦:
由學校組織相關專家評審后,確認我校擬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推薦名單,獲得推薦人員將由學校通過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apply.csc.edu.cn)進行申請材料審核和上報。
基金委申報系統所需申請材料清單:請見《同濟大學2021年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辦法》附件中《工作手冊》(附件九:2021年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向留學基金委提交的申請材料清單及要求)。建議申請人可提前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進行實名用戶注冊后,提前了解和試填申請表相關內容。
2、有意申請的同學請與本人導師商討后盡快與國外學校、導師聯系,擬2022年第一批次申請者務必于2022年2月中旬前獲得符合申報要求的申請材料;擬第二批次申請者務必于4月中旬前獲得申請材料。因學校還將進行專家評審、名單公示等其他申報環節工作,申請人須嚴格按照校內申報時間節點提交申請,逾期提交的申報材料將不再進行推薦。
3、申請人不得因個人主觀原因擅自放棄留學資助資格,請結合本人學業等實際情況慎重考慮。
四、項目信息公布及咨詢方式
1、網上咨詢及往期資料下載:同濟公派項目QQ群(群名稱:同濟公派交流群3,群號:813177935),以“學院+姓名+學號”實名申請加入,入群后請按相同格式及時修改群名片,不接受非實名制人員申請并將定期清理未實名賬號。
2、各學院國家研究生公派項目受理老師名單及聯系方式請見附件一,如有申報相關問題,請優先選擇向所在學院或在線方式咨詢。
3、研究生院培養處國際辦聯系郵箱:pyc@#edu.cn。
4、項目信息公布渠道:
● 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www.csc.edu.cn(項目檢索功能:https://bg.csc.edu.cn)
● 同濟大學教學管理信息系統:1.#edu.cn
● 研究生院網站“國際交流/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模塊:gs.#edu.cn
● 同濟公派項目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