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各學院:
根據《同濟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為做好我校2022年學位授予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位授予審核要求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簡稱分委員會)在所轄學科專業范圍內(附件1)對符合要求的學位申請人(簡稱申請人)及其學位材料(學位審批表、學位信息表、學位論文等)進行審核,對以前因各種原因未獲得學位的申請人及其材料也須重新審核。
學位申請流程見附件2。
學位審批材料見附件3。
申請學位發表學術成果參照各分委員會制訂并公布的申請學位發表學術成果要求(附件4)。
二、審核授予碩士和博士學位時間安排(2022年)
三、工作流程
(一)碩士學位
研究生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后,可向分委員會提交學位申請。
校學位辦公室(簡稱學位辦)在備案日后公布授予碩士學位名單,按照備案日填寫制作學位證書,并將碩士學位證書材料(中文證書1份,英文副本1份)及《同濟大學關于授予碩士學位的決定》(2份,以下簡稱《授予決定》)發至分委員會。
(二)博士學位
研究生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后,可向分委員會提交學位申請。
學位辦在備案日后公布授予博士學位名單,按照備案日填寫制作學位證書,并將博士學位證書材料(中文證書1份,英文副本1份,《授予決定》2份)發至分委員會(對于公示未滿30天或公示中出現異議未處理完畢者,暫緩發放)。
(三)分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間及方式
各分委員會應盡可能滿足申請人的需要,原則上一年應召開不少于4次會議,年初公布當年召開會議時間范圍,以便申請人擬定答辯、學位申請計劃。
1.審核授予碩士學位
分委員會審核學位論文質量,通過會議對碩士學位申請人作出授予或不授予碩士學位的決定,并負責將審議通過結果及申請材料經分委員會主席審定簽字后,報學位辦。學位辦審核并將通過的申請人材料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備案,將未通過的申請人材料退回分委員會。
2.審核授予博士學位
分委員會審核學位論文質量,通過會議對博士學位申請人作出授予或不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并負責將通過的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30天,同時將審議通過結果及申請材料經分委員會主席審定簽字后,報學位辦。學位辦審核并將通過的名單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備案,將未通過的申請人材料退回分委員會。
分委員會公示信息:申請人姓名,學號,導師,學科專業,學科門類(或學位類別),學位論文題目、摘要(中英文),成果名稱、刊名、刊號、發表時間、檢索情況等。公示內容須完整、準確。
3.會議審議事項規定
分委員會會議必須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出席。會議的決定,以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為通過(例如:分委員會全體委員為12人,7人同意為通過;全體委員為13人,7人同意為通過),不能采用通訊、委托投票的方式。
審議報告書、會議記錄和學位匯總表存檔,同時報學位辦。
四、有關規定
1.為保護學位論文知識產權、知識分享和擴大影響力,充分利用信息技術輔助手段,加強學術規范與學術誠信建設,學校與中國知網合作共享公開博士學位論文。分委員會對申請學位的博士碩士學位論文100%進行查重。
2.為做好推優工作,在答辯環節增加推優環節,答辯委員會表決票(附件5)增加“推薦為校優秀碩士/博士學位論文”表決欄,推優辦法由分委員會制定。
3.為把好學位論文質量關,申請人須將學位審批表中的《答辯決議》(附件6)掃描后與學位論文(電子版)分別上傳至研究生答辯和學位系統,并復印、裝訂于學位論文(紙質版)末頁。
4.為確保答辯專家意見落實,答辯后申請人須對學位論文修改完善并填寫學位審批表中《學位論文答辯后修改內容確認表》(附件7)。導師在《修改確認表》簽字確認后,申請人向分委員會提交存檔版學位論文。
5.為規范答辯會程序,須提供答辯會現場照片,答辯秘書拍攝后,附在學位審批表末頁。按照校檔案館存檔要求,照片至少應包含申請人現場匯報場景,答辯專家與申請人、導師和答辯秘書的合影(1-3張彩色8寸)。
6.根據教育部采集學位信息要求,申請人一律使用學位辦編制的最新版學位審批表;審批表上粘貼照片與學位證書照片一致。照片要求見附件8。
7.涉密論文管理按照《同濟大學涉密研究生與涉密學位論文管理規定》(附件9)。
涉密論文審批手續必須在論文開題前辦理。
8.學位論文參照《同濟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寫作規范(試行)》撰寫和裝訂。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的《同濟大學學位論文版權使用授權書》《同濟大學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使用新版。
五、學位材料歸檔
(一)學位材料
申請人所在學院負責將以下學位材料存檔:
1.存入校檔案館
(1)學位審批表、答辯會照片及學位論文評閱書。
(2)中文證書和英文副本(復印件)。
(3)學位論文1本(紙質版及電子版)。
2.存入申請人個人人事檔案
《授予決定》。
3.存入學院
學位論文1本(紙質版及電子版)。
(二)分委員會存檔材料
1.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表決票;
2.分委員會表決票、匯總表及審議報告書和會議記錄。
(三)分委員會負責將博士學位論文紙質版1本及電子版交學位辦。學位辦負責將博士學位論文統一報送國家圖書館、用于查閱和抽檢。
分委員會負責將碩士學位論文電子版傳送學位辦。學位辦負責將碩士學位論文統一報送上海市學位辦,用于查閱和抽檢。
學位論文上傳至系統版本、存入校檔案館版本和存入國家圖書館版本,學科專業及內容和格式必須完全一致。
(四)分委員會負責將博士學位論文紙質版1本提交知網,申請人和導師須在《同濟大學學位論文版權使用授權書》上簽名。
(五)學位辦存入校檔案館材料
1.同濟大學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名冊。
2.分委員會匯總表。
3.分委員會審議報告書和會議記錄。
4.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