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11月15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葉雨婷)近日記者從教育部獲悉,日前,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議,2021年學位授權點專項合格評估處理意見、2020年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撤銷和增列的學位授權點名單、2020年動態調整撤銷和增列的學位授權點名單等發布。
對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明確:撤銷學位授權的學位授權點,自發文之日起撤銷學位授權,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2022年招生工作結束后不得招生,在學研究生按原渠道培養、授予學位。
以下為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議通過,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下達2021年學位授權點專項合格評估處理意見:
此外,經審議,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了2020年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撤銷和增列的學位授權點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