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項目定位
清華大學高級公共管理碩士(EMPA)香港政務人才項目是中國內地高校中第一個面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招生的高級公共管理專業碩士項目。本項目立足于清華大學公共管理教育的扎實基礎,融入中國國家治理與發展經驗,傳授研究生區域治理的知識,訓練研究生參與社會管理與政府實務的能力,培養能植根中國、面向世界,知國情、懂港情的高級公共管理人才。
項目特色
提供面向香港、國際一流、清華特色的公共管理實用課程和高端教育。
1. 面向香港: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端管理人才培養量身定制課程
2. 國際一流:融合理論性、實踐性、專業性和前沿性的項目設計
3. 清華特色:依托清華百年育人的文化底蘊與高水平的師資力量
二、 清華大學的優勢
清華大學開辦高級公共管理碩士(EMPA)香港政務人才項目具有獨特優勢。
1. “雙一流”建設:
清華大學是中國著名高等學府,是中國高層次人才培養和科學技術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清華大學積極響應黨中央、國務院和十九大做出的“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重大戰略決策,在一流大學建設目標中,清華大學明確把一流的人才培養放到了首位,并強調了要建設作為一流大學人才培養底色的本科教育、體現一流大學人才培養高度的博士生教育,以及激發一流大學人才培養活力的碩士生教育。
2. 師資力量強大:
清華大學培育和凝聚了一批又一批高水平的專家學者。近年來,清華遵循"引進與培養并舉"的方針,加強青年教師隊伍建設,在國內外選聘優秀人才,師資隊伍水平穩步提高。清華大學現有教師中有諾貝爾獎獲得者1名,圖靈獎獲得者1名,中國科學院院士51名,中國工程院院士37名,16名教授榮獲國家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163人入選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58人入選講座教授,36人入選青年學者,221人獲得"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133人獲得"優秀青年科學基金","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簡稱"千人計劃")入選者118人,在職"青年千人計劃"入選者137人。
3. “三位一體”教育理念: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是國內第一批成立的公共管理學院,自2000年10月成立以來,秉承明德為公的院訓,以推進中國公共管理學科發展,服務國家治理現代化及全球治理公正化為己任,始終致力于國際前沿學術探索和培養引領國家發展與人類進步的公共事務領導者,注重“價值、知識和技能”三位一體的公共領導力提升,已經發展成為“國際一流、國內領先”的公共管理人才培養基地、學術科研基地和高端專業智庫,并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國際視野、清華品牌”的公共管理學科體系。
4. 獲NASPAA認證:
2013年,清華MPA項目成為美國之外全球首例通過國際公共管理院校聯合會(NASPAA)認證的公共管理碩士項目。
5. 學科及教育獲評A+:
2017年,在教育部組織的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中,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科被評為A+學科,入選教育部“雙一流”建設學科。
2018年7月,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公布了全國首次專業學位水平評估結果,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專業學位教育獲評A+。
三、 申請資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品德良好,遵紀守法,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有志于成長為治港政務人才;具有與內地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成績優秀;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后六年以上(含六年)工作經歷(截至2018年11月30日),并具有中層或以上管理經驗;有服務社會的理想信念,具備優秀管理能力和領導潛質;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四、 基本要求與課程設置
1. 學制:本項目學制為2.5年,采取非全日制教育方式,如有特殊情況,修業年限經批準不超過5年。項目采用學分制,
攻讀學位期間需獲得總學分不少于36學分,修滿學分后,研究生需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一篇學位論文。
2. 學習方式:按清華大學學制安排,利用周末在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上課,主要由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講授課程,
并邀請部分香港知名大學教授參與授課。每學年到清華大學集中學習3周。在學期間,赴海外知名大學研修2周。
3. 授課語言:以中文為主
4. 課程設置(暫定):
模塊 |
課程 |
學分 |
公共管理基礎 【10學分】 |
1) 政治學 2) 公共經濟學 3) 公共管理 4) 公共政策分析 5) 論文設計與寫作 6) 英語(可申請免修) |
2 2 3 3 1 2 |
中國國家治理和發展經驗 【8學分】 |
1) 社會主義建設理論與實踐 2) 憲法與行政法 3) 中國政府與政治 4) 中國外交戰略與政策 |
2 2 2 2 |
香港特區治理與發展 【8學分】 |
1) 香港公共行政 2) 香港政治與基本法 3) 香港社會與社會政策 4) 公共管理前沿:粵港澳大灣區發展高端講堂 |
2 2 2 2
|
社會實踐與政府實務 【4學分】 |
1) 公共管理專業實踐 2) 政府機構實習 |
4 2 |
公共治理的國際經驗 【6學分】 |
英國牛津大學研修課程 |
6 |
除上述課程外,公管學院MPA培養方案中的課程,經提前申請可認定作為本項目相關課程的替代課程,以滿 足學分要求。 |
【】為模塊必修課時
5. 英語免修說明
符合下列英語免修條件之一的研究生可于錄取后提交相關證明申請英語課程免修:
(1)入學時已通過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外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組織實施的英語專業八級考試(TEM8);
(2)入學時托福成績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證書有效期2年);
(3)入學時雅思成績7分以上(證書有效期2年);
(4)在英語國家或地區高等院校使用英語學習,并獲得本科以上相應學位。
五、 學費與獎學金
1. 本項目向研究生每人收取學費28.8萬元人民幣。學費在每學年報到時各繳一半,分兩次繳清。錄取者在學期間,赴海外大學、清華大學以及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學習考察的來往旅費、餐費、住宿等費用由個人承擔。
2. 錄取者可申請獎學金,獎學金評選辦法另行公布。
六、 申請辦法
1. 申請辦法:請在規定的申請時間內登陸“內地(祖國大陸)普通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 生信息網”
(網址:http://www.gatzs.com.cn/)上傳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并在清華大學研招網(http://yz.tsinghua.edu.cn)
繳納報名費后,將申請材料(下附清單)寄達或送達如選擇送達,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學辦公室。請于工作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8時-12時、13時-17時,學校休假日除外)來校遞送。
2. 報名費用:報名費為500港元,請登錄清華大學研招網(http://yz.tsinghua.edu.cn), 進入“港澳臺外”-“繳納費用”,
填寫“報名編號”(報名編號為“面向港澳臺 招生信息網”上完成申請后系統生成的 11 位報名號)、“姓名”、
“電子信箱”(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電子信箱信息,以便接收費用繳納回執)后,完成網上支付。因各種原因未能參加考核的,
所繳納的報名費不予退還。
3. 申請時間: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應在此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及繳納完報名費),書面申請材料寄達或送達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學辦公室的截止日期及時間為:2019年1月15日下午5:00。
4.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學辦公室102, 郵編100084
5. 申請材料清單 (不論申請成功與否,申請材料恕不退還)
(1)“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生成的“2019 年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碩士/博士研究生報名信息”表。
(2)“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
(3) 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或同等學歷文憑復印件。持內地(祖國大陸)教育機構學歷者,提供的學位證書復印件上應加蓋學校公章。持國(境)外教育機構學歷者,還須提交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申請時暫未拿到學位認證報告的考生可先行提交其他申請材料,并在材料中注明“后補學位認證報告”。)
(4) 由就讀學校官方簽發的本科成績單。
(5) 本人在職證明原件。
(6) 兩份書面推薦信,由其現任職工作單位領導,或曾學習的大學相關教授(副教授或以上), 或曾服務的社會機構相關推薦人發出。兩份推薦信須來源不同。
(7) 中文個人陳述,篇幅1千字左右。(包括本人的學術背景、攻讀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等內容)
(8) 近半年內的有效體格檢查報告復印件。(包括一般性體檢項目,如血常規、尿常規、內科、外科、胸片等)。
6. 其他說明
(1) 招生專業目錄等材料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查詢和下載。地址:http://yz.tsinghua.edu.cn
(2) 申請者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和申請身份的真實性,一經本?;蛘J證部門查證為不屬實,即取消申請、錄取或入學資格。
(3) 若上級部門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清華大學將做相應調整,并將及時予以公告。
(4) 清華大學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七、 審核與復試
1. 本項目采用申請-審核制。符合基本條件的申請者能否進入復試由我校審核確定。復試預計安排在2019年3 至4月。具體復試方案、地點和時間由本院確定并以電郵、電話等方式通知進入復試的申請者。復試將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擬考察申請人的專業基礎知識,面試擬考察申請人的綜合能力。
2. 獲復試通知者,需攜帶學位證書及畢業證書原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原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近半年內的有效體格檢查報告原件于復試當天在清華大學深圳研究生院進行資格復審,未能出示所需原件者或資格審查不通過者將不能參加復試。
八、 錄取
1. 2019年第二屆研究生招生規模為30人。
2. 清華大學根據申請材料、復試成績、推薦意見及體格檢查報告結果等綜合評價,確定錄取名單。
3. 錄取通知書于2019年6月下旬函寄新生本人。
九、 入學
1. 錄取者應按清華大學規定的日期入學,一般為每年8月底報到,具體時間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2. 錄取者應按時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提前向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書面請假并提交有關證明。
3. 入學審查發現研究生新生的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學校將在入學報到三個月內按國家招生規定對研究生新生進行資格復查。
十、 學歷學位證書授予
1. 錄取者在規定修業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考核合格,達到研究生畢業要求,學校準予畢業,發放畢業證書。
2. 修滿學分后,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并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授予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十一、 聯系方式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學辦公室: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學辦公室102
郵政編碼:100084
聯系人:教學辦公室 肖老師
聯系電話:(86)10-62796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