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調劑的專業應是我校生源不足、學校發展所需學科專業。
1.調劑原則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須同時符合報考第一志愿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和調入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國家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得跨學科門類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學術型專業考生可申請調劑到相近的專業學位專業,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可申請調劑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專業。調入時須符合調入專業相關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圖書情報和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5個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8)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調劑方法
在滿足調劑原則的要求下,通過中國研招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在網上調劑工作結束后,接受“待錄取”的考生經教育部審查合格,將被正式錄取。
3.調劑復試考生的錄取計劃占所確定的專業招生計劃。學??筛鶕W科發展需求、生源情況及復試情況對調劑計劃進行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