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劑要求
學校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計劃的學科可以接收校內、外生源進行調劑復試,須符合國家有關調劑政策,且滿足以下條件:
1.考生第一志愿和調劑志愿各單科分數、總分均須達到國家A區分數線,優先調劑相同或相近學科的考生。
2.初試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數學一、二、三和英語一、二可由一至二至三順向調劑,不可由低向高逆向調劑。
3.相同、相近學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間可相互調劑,須滿足上述1、2之條件。
4.報考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其初試成績須符合學校自主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二)調劑程序
調劑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各招生單位由專人負責聯系、審查、確認調劑考生資格。調劑考生均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在錄取檢查中不予認可。調劑程序為:
1.招生辦公室明確調劑系統開放關閉時間,具體時間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2.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發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3.各單位篩選、確定調劑考生名單并上報招生辦公室審核;
4.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發放復試通知;
5.考生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
6.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向復試合格考生發放擬錄取通知;
7.擬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接受擬錄取通知,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