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標
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初試《物理教學論》科目的考核目標:了解課程標準的內容并理解其內涵,系統掌握物理教學基本知識與專業技能,要求考生能夠運用相關物理教學基本知識和方法,解決物理教學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二、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1.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
2.答題方式:閉卷、筆試。
3.試卷題型結構
(1)簡答題,3小題,每小題10分,共30分。
(2)論述題,2小題,每小題20分,共40分。
(3)教學設計,1小題,共30分。
三、考試內容
第一章 物理課程標準
物理課程標準包括;《義務教育物理課程標準(2011年)》,《普通高中物理課程標準(2017年)》。
第二章 物理教學的心理學基礎
影響物理學習的主要心理因素;物理學習中的思維;物理學習中的元認知。
第三章 物理教學過程與方法
第四章 物理教材與分析
物理教材分析的意義和依據;物理教材分析的一般步驟和方法;課題教材分析內容。
第五章 物理教學設計
物理教學設計的內容;課時教學設計。
第六章 物理概念教學
物理概念的引入;物理概念的形成;物理概念的運用。
第七章 物 理規律教學
探索物理規律情境的創設;物理規律的建立;物理規律的討論與運用
第八章 物理實驗教學
物理實驗教學的地位與作用;演示實驗、學生實驗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章 物理教學測量與評價
物理教學測量與評價的基本概念;物理教學測量與評價的基本方法;物理學業成就的評價;物理課堂教學的評價;物理教師的評價
第十二章 物理教師的專業發展與成長
物理教師的基本素養;物理教師專業發展的途徑;物理教師的說課;物理教師的聽課與評課
第十三章 物理教學研究
物理教學研究的意義和過程;物理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
四、參考書目:《物理教學論》,李新鄉,張軍朋主編,科學出版社,2009.9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