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齊魯工業大學

                                                                        當前位置:考研招生在線 > 考研備考  > 考研專業課

                                                                        2014法律碩士考試(非法學)最新法理學考點解析

                                                                        時間:2015-05-26 16:49:32     作者:考研招生在線

                                                                        一、 法理學考查目標

                                                                        法理學是我國法學體系中處于基礎理論地位的理論學科,它是系統闡述馬克思主義法律觀,從總體上來研究法和法律現實的一般規律,研究法的產生、本質、作用、發展等基本問題,研究法的創制和實施的一般理論,并著重研究我國社會主義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論問題的理論學科。在法學體系中占有特殊地位。這個特殊地位就是:在整個法學體系中,它是基礎理和基本知識,對部門法學的研究又有指導意義。在整個法學體系中,它是基礎理論或者說是一門導論性或緒言性的學科,既可以是學習和研究法學的入門學科,沒有這一學科的知識,就難以學習和研究好其他部門法學科,又是在部門法學知識的基礎上,從理論上作進一步的概括和深入的一個學科。法理學主要考察法律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和原理,從理論法學的角度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目標所要求的知識、能力和素養。在考察考生對基本概念的理論理解和掌握程度的基礎上,側重考察考生綜合運用法學基礎知識和原理以及發現、分析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

                                                                        二、最新法理學考點解析

                                                                        (一)基本概念

                                                                        1.關于法的一般原理的基本概念。主要有:(1)法律與法律規范;(2)法的規范性與概括性;(3)法的歷史類型與法系;(4)成文法與不成文法;(5)實體法與程序法;(6)一般法與特別法;(7)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8)公法與私法;(9)普通法與衡平法;(10)制定法與判例法;(11)法的規范作用與社會作用;(12)授權性規范、義務性規范、禁止性規范;(13)強行性規范與任意性規范;(14)確定性規范、委任性規范、準用性規范;(15)法的規范作用與法的社會作用。

                                                                        2.關于法的創制的基本概念。主要有:(1)立法體制與立法程序;(2)法的淵源、規范性法律文件與非規范性法律文件;(3)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4)法律調整對象與法律調整方法;(5)基本法律與非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6)行政法規與行政規章;(7)地方性法規與地方規章;(8)自治條例與單行條例;(9)制定法、習慣法、判例法。

                                                                        3.關于法的實施的基本概念。主要有:(1)法律效力與法律溯及力;(2)法律意識、法律心理、法律思想體系;(3)法律關系與法律事實;(4)基本法律關系與普通法律關系;(5)絕對法律關系與相對法律關系;(6)平權型法律關系與隸屬型法律關系;(7)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8)法律事件與法律行為;(9)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10)演繹推理與歸納推理;(11)確認式法律事實與排除式法律事實;(12)單一的法律事實和事實構成;(13)立法解釋、司法解釋與行政о解釋;(14)文義解釋、歷史解釋、體系解釋、目的解釋。

                                                                        對以上基本概念,考試時可從選擇題和判斷題的角度進行考察。

                                                                         о (二)基本原理

                                                                        о?

                                                                        1.關于法的一般原理。主要有:(1)法的形式特征及法的本質特征;(2)法律起源的一般規律與法律發展的一般規律;(3)法的規范作用與社會作用的相互關系;(4)法的局限性;(5)兩大法系的區別;(6)法律原則的作用。

                                                                        2.關于法的創制的基本原理。主要有:(1)法創制的基本原則;(2)法創制的基本程序;(3)劃分法律部門的標準。

                                                                        3.關于法的實施的基本原理。主要有:(1)法律關系是一種特殊的社會關系(法律關系的特征);(2)權利與義務的關系;(3)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的相互聯系;(4)法律責任的構成;(5)歸責遵循的法律原則;(6)法律職業的倫理性;(7)法治觀念與法治原則;(8)司法權與行政權的區別(司法的特征)。

                                                                        對以上基本原理,考試時可從論述和分析題的角度進行考察。

                                                                        由于今年新大綱對于第三章和第四章的內容做了比較的調整,所有考生在接下來的復習中,對于這些變化的地方應重點關注。

                                                                        在線報名申請表
                                                                        上傳

                                                                        上傳格式要求:jpg、png、zip、docx、、doc、xlsx、xls、pptx、pdf(100MB),最多上傳10個文件